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

(2007-07-17 15:56:00)

作业3
一 填空题
1 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2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4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5 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6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8 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9 (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10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1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14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二 选择题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AB)。
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    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

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公安局法制科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指导权 D行政审判权

4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 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D)。
A 不同情况,相同处罚    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C违法行为          D违反公正的程序。

5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人身自由。在这里,(B)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A县办公室          B县公安局
C县人民政府        D县人事部门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AB)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公安机关所在地      D原告选择

7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AB)的诉讼地位。
A与被告相类似      B与原告相类似
C 核心            D主导
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ABD)。
A原告            B被告
C代理人          D第三人

9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BC)。
A人民法院    B诉讼参加人
C诉讼参与人    D人民检察院

10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
A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B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SupeSite/X-Space官方站
D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 名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书上第8页
2资格许可书上第90页
3要式行政行为书上第70页
04行政不当书上第195页
四 简答题
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
书上第10页

2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

书上第88页

3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书上第184页
五 论述题
1论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书上第24页
2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
书上第249页
六案例分析
2000年4月29日,某县的一个考场内,开考约3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现一名来自公安系统的女考生拿出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向其提醒不能抄袭。该考生仍然继续抄袭,无奈监考老师收缴了其资料。但不久该考生又拿出一份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在几次提醒无效的情况下,没收了她的资料,并当场告诉她:“你这门考试以零分处理”,该考生并无异议。考虑到该考生只差两们就拿到所学专业的文凭。因此考后县自考办研究决定,只在要上报的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登记该考生“夹带资料,并建议给予从轻处分”,所考科目 为零分。该考生接到此处分决定后不服,6月6日,向县政府写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监考老师是诬告,成绩应算作合格。要求自考办公开赔礼道歉,并付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现政府经过调查认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舞弊行为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行为的处罚权应属省考委,县自考办对申请人作零分处理的决定无法定职权。根据此,县政府撤销现自考办的处理决定,上报市自考办作出决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参考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该考生的应考应以零分计算,停考两年。该考生仍不服,7月21日向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9月23日,某市政府法制办经合议作出撤销某市自考办的决定。
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

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定处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