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一则:不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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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不纠缠不较劲 |
分类: 个人杂谈 |
有两个人吵了一天,
一人说3×8=24,
另一个人说3×8=21,
相争不下告到县衙。
县官听罢说:
“把三八二十四的那个人拖出去打二十板!”
二十四的人就不满:
“明明是他蠢,为何打我?”
县官答:
“跟三八二十一的人能吵上一天,还说你不蠢?不打你打谁?”
感悟:
不要和不讲理的人较劲,
因为最后受伤的可能是你,
因为你的十张嘴也
说不过一张胡说的嘴!
人老了想要快乐,
一定要记住:
遇到烂人不计较,
碰到破事别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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