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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发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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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民意的有限胜利                <span style="pos

(2009-06-16 1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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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邓玉娇案:民意的有限胜利
    梁发芾
  邓玉娇案今天一审判决,关心她的人都大概已经知道,是故意伤害罪成立,但考虑到有自首情节,精神障碍,以及防卫过当,免予处罚。
  这个案子,是民意与官意,强权 与公正生死对博后的结果,它体现了民意和正义的有限胜利。
  这是一次民意的胜利。倘若没有广大民众锲而不舍的关注,抗议和质疑,邓玉娇案一定不会得到今天这样的结局,邓玉娇一定会被处以重刑。当地警方将案发时加害者由“按倒”改成“推坐”,又改成“推搡”,而今天的法庭审理的时候,查明是“邓玉娇欲再次离开,邓贵大又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站起来从随身斜跨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藏于背后。邓贵大再次用力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双脚朝邓贵大乱蹬,把邓贵大蹬开,并站起来。邓贵大再次扑向邓玉娇”。侵害的严重性远胜于此前数次的案情通报。既然当地警方的通报中能够作这样的刻意回避,颠倒黑白的描述,如果没有舆论的强烈质疑,谁能设想他们将会把这个案子办成什么?
  所以,今天,邓玉娇能被免除处罚,恢复自由,是民意的胜利,是正义的胜利。
  但是,这胜利还是有限的,不全面的。
  在汹涌的舆情面前,在强烈的民意面前,当局只好用邓玉娇精神障碍问题为由,免除了对邓玉娇的处罚,但是,他们仍然执著地给邓玉娇判了罪。就是说,即使为了面子,为了保护涉案官员,他们也要死守一个底线,就是绝不认为涉案官员有罪,因此邓玉娇便无法洗清罪名,一定要给她一项罪名,一定要让她在屈辱的精神障碍理由下得到从轻的理由。而涉案的黄德智仍然能够逍遥法外。所以说,这次民意的胜利,是有限的胜利,不是完全的胜利。但是,有限的胜利也是胜利,历史的进步,人权的伸张,正义的实现,都是在这一点一滴的有限进步中逐步积累的。
  虽然是一次有限的胜利,但是邓玉娇案件成为中国历史的一个坐标,它表明,在互联网时代要防民之口,是十足的蠢行。有理由相信,互联网将是改变中国社会的最重要的技术力量,邓玉娇案件证明了网络的力量,它将和孙志刚案件一样载入史册。
  邓玉娇无罪!你判什么都不能说服人们内心的确信。
  最后我想说的是,邓玉娇是个好孩子, 希望她从这次噩梦的阴影中走出,过好自己的日子;也希望人们能够让她安心地生活。大家爱护她,但不要太多打扰她的生活。毕竟突然被卷入公共生活后的她,在案件结束后需要逐步恢复到正常的生活,太多的打扰可能有不利 的影响。尤其不无多余的担心是,当地恶黑势力,会不会继续干扰邓玉娇此后的生活,让人放不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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