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舆论·权力·法律·正义
梁发芾
最新消息说,警方将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这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本来已经超期羁押了,而超期羁押是公权力侵害所谓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利最常见的手段。这次,在汹涌的舆论面前,公权力终于能够遵守一定的程序规则了。
乘着这空隙,说说围绕着邓玉娇案的一些想法。
感谢互联网,如果没有互联网,邓玉娇案件我们可能不得而知,或者仅仅从媒体上看到警方的通报而已。因为有了互联网,人们不但能够了解更多的信息,而且能够互相讨论,尤其,还可以行动。所以,将来改变中国,促使中国进步的力量,或许就是这互联网。
只要不是被刻意操控,互联网舆论代表的就是民意。
有些人忧心忡忡地认为,非理性的舆论和民意会干扰和影响司法,形成舆论审判。
这当然是需要防止的。但是,在目前的中国,这决不是主要问题。现在的形势是,不是舆论太强大,动辄要影响和干扰司法,而是私下运作、不公开、不透明、不受监督制约、不是民选授权的公权力,通吃一切,包括司法在内的一切无不为其马首是瞻,这才是最可怕,最需要关注的。
由于互联网的兴起,中国的民间舆论正在形成。但是,相对于公权力,舆论的力量毕竟是小的,公权力有每年6万亿税收的财力作后盾,民意有什么?民意不过是发发牢骚,发发贴子,怎么能够与公权力相比?事实上,舆论在与公权力的角力中,是在有限地遏制和抵消公权力对司法的干扰,把被公权力严重扭曲的司法,尽可能地拉回到它应该是那样的正常轨道上来。比如邓玉娇案,民意,舆论,与巴东的警方进行了半个月的抗争,终于使当地改变了对邓玉娇的强制措施,邓玉娇能够有限地恢复自由,这就是民意迫使执法者走法律程序的一个胜利。显然,民意没有干涉到执法或司法的公平,只是把不公平有限地矫正一下。如果没有民意,没有舆论,没有压力,巴东方面不知到还要把邓玉娇羁押到什么时候,还要让这个可怜的孩子在看守所受多少苦难呢。
围绕邓玉娇案,个别法律专家,教授的做法是让人心寒的。
他们躲在高雅的象牙塔中,对于社会不公正并无切身体会,慢条斯理地说什么要理性,要相信法律,不要激动,不必在意“故意杀人罪”的罪名,要相信法律会给公道,静候法律的裁决。等等。
这种说法,泛泛而言,是有道理的。我们崇尚理性,也崇尚法律,我们追求的就是让法律来保障我们的一切合法权利。但是,当这种环境并不存在的时候,当人们的合法权利已经受到严重侵害,法律还遥不可及的时候,你还静候什么呢?这时候唯一的做法就是立即行动起来。在中国目前,行动的唯一办法也就是利用由于互联网的空隙,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让法律能够的公正能够得到维护。如果这时候还在静候法律,而法律已经被权力强奸,静候无疑是等死。行动起来,改善法律环境,这时候,人们才能放心地等候法律的裁决。
这让我想起《庄子》中的一个著名故事:庄周家境贫穷,就去向监河侯借粮。监河侯说:“行啊,等我年终收了百姓的租赋后借给你三百镒,好吗?”庄周说:“我昨天来的时候,半路上听见有喊我的。回头一看,车辙中有条鲫鱼在呼救。我问它:‘小鲫鱼,你在这里干什么?’它回答说:‘我是东海水族的臣仆,你也许有瓢水来救我一命吧?’我说:‘行啊,我将到南方去说服吴王、越王,请他们把西江的水引来迎接你,好吗?’鲫鱼板着脸生气地说:‘我因为离开了水,无处安身。我如果能得到一瓢水,就能活命。现在你竟这么说,就不如早点到干鱼铺子里去找我罗!’”这就是“涸辙之鲋”典故的来源。如果按照一些专家的建议,大家静静等待法律的裁决,而对于公权力的恣意无动于衷,那么,受害者等不到法律公正裁决的那一天,就已经是鱼铺子里的干鱼了。
在中国,一向把法律定义为统治阶级的意志 。因此,法律就是统治者压迫的工具。按照这种理念,法律就是外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压迫力量,暴力工具。但是,我们的祖宗,我们民间的老百姓,经常挂在嘴上的话是,“天理王法”,把天理放在王法之前。显然,就是说,统治者,国王,皇帝,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王法,但是,王法还得经受天理的检验。这种天理,当然不是程朱理学所说的那种天理,而是存在于天地之间,存在于人心之间,如同数学定理一样公平公正的原则。这种东西在西方叫做自然法,在中国叫做天理。天理是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都可以通过内心的反思,得以掌握的东西。也就是说,无论帝王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都有通过自己的理性发现它掌握它的能力,它并不是法学家的专利。法学家能够发现它,却不能制造它。这正是俗话所说“公道自在人心”的道理。法律如果不能经受这样的天理或公道的检验,如果不能得到我们内心正义感和良知的赞同和确认,那么,这样的法律你尽管可以发生作用,也是没有真正的合法性的。所以,具体到邓玉娇的案件来说,首先,从自然法或者天理的角度,从我们内心的正义感和良知的角度来说,邓玉娇是无罪的,这并不以哪个法庭审判他有罪为转移;但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说,作为有良知有人性有慈悲心的人来说,不管怎样,我们并不愿眼看着这个孩子受到更多的伤害,即使我们完全认为她无罪,也要争取让法庭判决她无罪。
邓案发生后,中央电视台的央视网和香港的星岛环球网都进行了民意调查。星岛环球网的调查显示,仅有2%的网民认同对邓玉娇以故意杀人案定罪;高达77%的网民认为邓玉娇无罪。 央视网则有
前一篇:黄德智上哪儿去了?
后一篇:秋风:缺乏职业伦理的是高一飞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