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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邓玉娇案                <span style="position:

(2009-05-19 1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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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再说邓玉娇案
  梁发芾
  关于邓玉娇的案子,昨天警方的通报出现让人窒息的变化。
  以前,当地警方出了两次通报,第一次较为简单,第二次较为详细,而且原生态明显。而第三次明显是为了抹掉强奸嫌疑的精心粉饰之作。我估计,第二次最为接近真相, 可能是巴东县的警方所为。因为时间短促,他们没有在文字上作修饰;但也更可能是,当时没有面临来自更高权力当局的压力和指令,他们也就实话实说了。这个较为真实的通报中透露的信息坐实了这是一起强奸与反抗的血案。因为其中要求特殊服务、按倒等等词语,显然不是编造的东西。正因为那份通报给出的信息较为充分,人们不但据此作出判断,而且也对巴东公安在这次事件中不隐瞒,不包庇的做法,给予好评和认同。
  但是,这两个核心词语出现后,汹涌的民意引起了来自至少比当地公安更高的权力的重视,它(我不知道它是谁,是什么神圣,但是一定有这么一个神圣)做出一个指令,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对文字重新进行 粉饰,将可能引起强奸联系的所有迹象一概涂抹干净。可以设问:此前,公安机关会在没有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匆忙发布失实的通报吗?这样自打嘴巴的事,会是公安机关主动做的吗?我昨天说,巴东警方是等于把自己拉出来的有吞咽下去了。但是,公安机关的人为什么要出尔反尔,背黑锅,吃大便呢?原因一定是他们遭遇了比巴东公安局更高的权力的指令。我怀疑,就是巴东县的公安局,恐怕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甚至签发第二次通报的负责人,也许还得接受批评呢。公安也不惜以出尔反尔的方式发通报。巴东警方昨天的通报说,以前的报道并未采访公安,消息源不是公安,现在把责任有推给媒体,莫非媒体集体造假?显然,这么重大的案件,媒体除了对来自权威的公安机关的通报原文照抄外,绝对不可能自由任意发挥。
  这正是这个案件让人担心的地方。迹象表明,当地更大的权势,正在全力反扑,以扭转巴东警方第二份通报带来的被动。为什么要反扑呢?应该知道,那个死去的官员,他不是自己一人,他代表了一个很大的群体,也代表了一个很大的组织。证实他的强奸罪,将使一些神话破产。护短之心,人皆有之啊!
  公安局后,接着是检察院,法院。如果有更高的权力者可以给公安施加指令,涂抹案情,那么,不用说,法院和检察院也一定会接到同样的指令。中国不存在司法独立,公检法都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之下。案子怎么立,罪名怎么定,刑期怎么定,“缸右残硎撬痉ɑ刈约壕龆ǎ牵蟀缸佣际堑澄芯浚法委亲自坐镇。像邓玉娇这样的影响巨大,涉及政府官员和政府形象的重大案件,无法想象仅仅公检法能够决定下来。在中国这样的现实条件下,举全国人民的良心,愿望,意志,都根本无法改变一个小小地方组织一意孤行的决心。
  这个案子,如果要争取公正,现在可能只有两条路。
  一条是争“讣的公开审理,把案件放到阳光下,在阳光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所有证据摆在阳光下的时候,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审理,那么,如果能够证成邓玉娇故意杀人,邓大贵无辜牺牲,我们都认。但是,公开审理可能也难。如果放不到阳光下,不经公正的程序,任何判决都不可能公正,至少审判者不能给我们证明他们的公正。关于放到阳光下这个要求,现在,至少网络和媒体还可以采访报道,这还是有利的机会。说不定哪天,一道指令,所有的媒体不得采访报道此案,所有的网络不得炒作此案,一切帖子都予以删除,到那一天,不用说公开审理,就是公开报道也没有了。但愿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吧!
  第二条,就是希望引起更高当局,更高的领导人的重视。如果更高当局或领导人注意到此事,而且确实感到事出蹊跷,要求公开、公正审理,那么,也有一条希望。这一条,偶然也能够走得通,有时,青天大老爷是存在的,虽然总是多少年一遇。
  真正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必须争取司法独立。但是,对于邓玉娇的案子来说,远水解不了近渴。追求司法独立,可能有极其漫长的路。邓玉娇的案子,可能也是这个漫长道路上的一环。司法是保障人权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独立的司法,这道防线就是虚的。为了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都生活在公正的社会中,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那么,追求司法独立,就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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