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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地方衙门很破败
梁发芾
豪华衙门在今天总是屡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安徽的一个乡政府,斥资3000万元,模仿美国的白宫,修了一座中国版的洋式宫殿;四川的成都市政府,也动用12亿元财政资金,修建了雄伟的行政中心。四川特大地震的同时,行政中心也正巧正式落成,引起人们强烈质疑。近日,成都市决定公开拍卖大楼,捐助灾区。
官府办公的地方,中国古代叫做衙门。人们一般会认为,古代的衙门一定是十分豪华的。可是,事实恰恰不是这样。作为中央政府,古代衙门当然是雄伟的,那时候,皇帝的宫殿同时也是政府的最大衙门。皇帝为了彰显威赫的权势,一定要动用民脂民膏,把衙门做得宏伟豪华无比,今天我们能够看到的故宫,就是明清的皇宫,也是明清中央政府的衙门。
但是,作为地方官府的衙门,就远远没有中央政府的衙门那样气派。首先,在极其讲究等级秩序的时代,从中央到地方,都得严格按照等级制度的规定建造衙门,地方衙门不能和中央政府比,地方州县衙门也不能与巡抚总督衙门相比。这种等级限制,也有效地制约方衙门的规模,他们修建衙门的时候,必须考虑到自己的级别,一定不敢建得比上级衙门更气派。
古代,除了朝廷建造皇帝的宫殿是极其奢侈以外,地方上建造衙门,一般属不急之务。在明末清初的战争中,许多地方衙门毁于兵火。一些衙门一直到康熙末年才逐渐建造完成。比如江南的长洲县衙,明末被毁后,直到康熙24年,也就是1685年才予以重建,这时候距清朝入主中原已经40多年;昆山县衙在顺治2年毁于兵火后,一直借住民宅,也是直到康熙年间才开始修建。而在偏远省份,一直到乾隆时期,还有不少官府是租住民房办公的。这时候满清在中国建立政权已经100多年了。这种情况,在今天简直是天方夜谭。
古代官府对于修建衙门,积极性确实没有今天这么高。那时候,官场就流行一句顺口溜:“客不修店,官不修衙”,“官不修衙”成为古代当官的守则。明朝的一本叫做《新官轨范》的专门给新上任的官员写的指导书提醒新上任的官员说:“衙门不可过于修饰,但取门户牢固、墙壁坚完”。久而久之,人们甚至认为当官的一定不要积极修建衙门,积极修建衙门的官员会被钉在这个职位上不能升迁。所以,只要不是太碍观瞻,或者即将倒塌,州县官员是不会积极维修衙门的,衙门总是保持着一种破败模样。有些官员甚至故意找些理由,把衙门弄得更加破败。清人笔记记载说,郑板桥到山东潍县当知县的时候,在衙门的墙上开了许多洞口,跟外面的大街相通,还对人说,他要把前任官员的俗气从这里排出去。
那么,古代,尤其明清的地方官员,为什么不愿建造、维修衙门呢?实际上,这里有几个原因。
一个原因是,地方官员没有修建衙门的专项经费。中国古代财政收入,在古代一向是实行定额化管理的,而且实行严格的中央集权制,就是说,该收多少,规定得相当死板,没有灵活调整的余地,税收的大部分是要上交给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存留很少,地方政府的办公经费也是捉襟见肘。在很少的办公经费中,本来没有衙门维修的专项费用。如果要建造衙门,维修衙门,势必得增加赋税,用一些加派的名目向老百姓征收。但是,明清时期衙门向老百姓的加派已经多如牛毛,如果为建造衙门而另行加派,不说老百姓有情绪,就是地方实力派的士绅们,也一定会全力反对。这样,对于州县官员来说,就会留下一个很不好的名声,说不定还会形成亏空。这两样都会影响考核,影响升迁。连大明朝大清朝的官员,也怕落一个不好的名声,也怕不好的名声影响升迁,真是匪夷所思。
当然,除了这些因素,还有一个有趣的原因是,明清的地方官员,他们的俸禄银子实行的是包干制。给他一笔俸禄银子,这些银子就包含了他所有的开支。养家糊口自不待言,他还得用这笔钱支付他雇佣的长随,幕友这干人等的工资。这些钱够不够,官长自己看着办。当然,明清的地方官员公开的俸禄是很低的,这些银子根本不够使用,廉洁老实的海瑞,孩子死了连买棺材的钱也没有。但一般官员总是能够想办法捞到银子的,这也就是巧立名目向百姓加派了。比如老百姓交纳的如果是银子,他就可以加派火耗,说把零碎银子熔铸成大块银子有损耗;如果百姓交纳的是粮食,则又有鼠耗,雀耗等等,说粮食会被麻雀和老鼠糟蹋一些;如果交纳的是粮食,还要老百姓自己负责运送到指定的地方,运输成本都得老百姓承担不说,还要征收什么运输中的损耗。按这些名目多收的东西,就是州县官收入的重要来源。到了雍正皇帝的时候,雍正皇帝就把这一切加派合法化,把这份收入收归公有,一部分用于官员廉政的补助,叫做养廉银,另一部分留作办公经费。
经过这样的改革之后,中央政府更不愿掏钱给地方维修房子。当时的规定是,州县长官可以维修房子,动用闲款,但是必须从他的养廉银中分三年扣除;省级官员养廉银丰厚,朝廷更不许动用闲款维修衙门,只许用养廉银去维修。这种情况下,衙门是公家的,却要动用自己的银子去修理,哪个官员有此大公无私的精神?
因为衙门维修经费没有来源,有些地方也曾经报告皇帝,建议制定出一个制度,把维修费用固定化,列入地方政府的预算。比如乾隆17年,云南的巡抚爱必达就以该省各级衙署地处边隅,山高风烈,需要经常修葺为名,奏请将四年前经当地督抚议定,并经户部核准列入章程的修缮费用固定下来,该建议的关键是按照衙署的大小,每年发给固定的银两,比如督抚衙门每年800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今天的十多万人民币;学政200两,相当于现在的四五万元人民币。但是这个建议受到乾隆皇帝的批评。他认为,衙署有破损渗漏,可以随时修葺;如果成为定例,按年支给,成为固定支出,地方官难免不以此为额外进项 。所以,乾隆要求据实报销,不得按年支领。
从这些地方可以看出,尽管历史上的地方政府、衙门总是巧立名目,以种种借口非法聚敛,给老百姓带来额外负担,但是,因为钱财难得,他们也不得不委屈自己,在破败的衙门中办公居住。不管怎样,一定程度上还是给老百姓减轻了负担。如果那时候的官员忽然从棺材中爬出来到今天的衙门看看,真不知会吓出什么毛病了。
(参见郭建《帝国缩影——中国历史上的衙门》
林乾《清代衙门图说》)
梁发芾
豪华衙门在今天总是屡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安徽的一个乡政府,斥资3000万元,模仿美国的白宫,修了一座中国版的洋式宫殿;四川的成都市政府,也动用12亿元财政资金,修建了雄伟的行政中心。四川特大地震的同时,行政中心也正巧正式落成,引起人们强烈质疑。近日,成都市决定公开拍卖大楼,捐助灾区。
官府办公的地方,中国古代叫做衙门。人们一般会认为,古代的衙门一定是十分豪华的。可是,事实恰恰不是这样。作为中央政府,古代衙门当然是雄伟的,那时候,皇帝的宫殿同时也是政府的最大衙门。皇帝为了彰显威赫的权势,一定要动用民脂民膏,把衙门做得宏伟豪华无比,今天我们能够看到的故宫,就是明清的皇宫,也是明清中央政府的衙门。
但是,作为地方官府的衙门,就远远没有中央政府的衙门那样气派。首先,在极其讲究等级秩序的时代,从中央到地方,都得严格按照等级制度的规定建造衙门,地方衙门不能和中央政府比,地方州县衙门也不能与巡抚总督衙门相比。这种等级限制,也有效地制约方衙门的规模,他们修建衙门的时候,必须考虑到自己的级别,一定不敢建得比上级衙门更气派。
古代,除了朝廷建造皇帝的宫殿是极其奢侈以外,地方上建造衙门,一般属不急之务。在明末清初的战争中,许多地方衙门毁于兵火。一些衙门一直到康熙末年才逐渐建造完成。比如江南的长洲县衙,明末被毁后,直到康熙24年,也就是1685年才予以重建,这时候距清朝入主中原已经40多年;昆山县衙在顺治2年毁于兵火后,一直借住民宅,也是直到康熙年间才开始修建。而在偏远省份,一直到乾隆时期,还有不少官府是租住民房办公的。这时候满清在中国建立政权已经100多年了。这种情况,在今天简直是天方夜谭。
古代官府对于修建衙门,积极性确实没有今天这么高。那时候,官场就流行一句顺口溜:“客不修店,官不修衙”,“官不修衙”成为古代当官的守则。明朝的一本叫做《新官轨范》的专门给新上任的官员写的指导书提醒新上任的官员说:“衙门不可过于修饰,但取门户牢固、墙壁坚完”。久而久之,人们甚至认为当官的一定不要积极修建衙门,积极修建衙门的官员会被钉在这个职位上不能升迁。所以,只要不是太碍观瞻,或者即将倒塌,州县官员是不会积极维修衙门的,衙门总是保持着一种破败模样。有些官员甚至故意找些理由,把衙门弄得更加破败。清人笔记记载说,郑板桥到山东潍县当知县的时候,在衙门的墙上开了许多洞口,跟外面的大街相通,还对人说,他要把前任官员的俗气从这里排出去。
那么,古代,尤其明清的地方官员,为什么不愿建造、维修衙门呢?实际上,这里有几个原因。
一个原因是,地方官员没有修建衙门的专项经费。中国古代财政收入,在古代一向是实行定额化管理的,而且实行严格的中央集权制,就是说,该收多少,规定得相当死板,没有灵活调整的余地,税收的大部分是要上交给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存留很少,地方政府的办公经费也是捉襟见肘。在很少的办公经费中,本来没有衙门维修的专项费用。如果要建造衙门,维修衙门,势必得增加赋税,用一些加派的名目向老百姓征收。但是,明清时期衙门向老百姓的加派已经多如牛毛,如果为建造衙门而另行加派,不说老百姓有情绪,就是地方实力派的士绅们,也一定会全力反对。这样,对于州县官员来说,就会留下一个很不好的名声,说不定还会形成亏空。这两样都会影响考核,影响升迁。连大明朝大清朝的官员,也怕落一个不好的名声,也怕不好的名声影响升迁,真是匪夷所思。
当然,除了这些因素,还有一个有趣的原因是,明清的地方官员,他们的俸禄银子实行的是包干制。给他一笔俸禄银子,这些银子就包含了他所有的开支。养家糊口自不待言,他还得用这笔钱支付他雇佣的长随,幕友这干人等的工资。这些钱够不够,官长自己看着办。当然,明清的地方官员公开的俸禄是很低的,这些银子根本不够使用,廉洁老实的海瑞,孩子死了连买棺材的钱也没有。但一般官员总是能够想办法捞到银子的,这也就是巧立名目向百姓加派了。比如老百姓交纳的如果是银子,他就可以加派火耗,说把零碎银子熔铸成大块银子有损耗;如果百姓交纳的是粮食,则又有鼠耗,雀耗等等,说粮食会被麻雀和老鼠糟蹋一些;如果交纳的是粮食,还要老百姓自己负责运送到指定的地方,运输成本都得老百姓承担不说,还要征收什么运输中的损耗。按这些名目多收的东西,就是州县官收入的重要来源。到了雍正皇帝的时候,雍正皇帝就把这一切加派合法化,把这份收入收归公有,一部分用于官员廉政的补助,叫做养廉银,另一部分留作办公经费。
经过这样的改革之后,中央政府更不愿掏钱给地方维修房子。当时的规定是,州县长官可以维修房子,动用闲款,但是必须从他的养廉银中分三年扣除;省级官员养廉银丰厚,朝廷更不许动用闲款维修衙门,只许用养廉银去维修。这种情况下,衙门是公家的,却要动用自己的银子去修理,哪个官员有此大公无私的精神?
因为衙门维修经费没有来源,有些地方也曾经报告皇帝,建议制定出一个制度,把维修费用固定化,列入地方政府的预算。比如乾隆17年,云南的巡抚爱必达就以该省各级衙署地处边隅,山高风烈,需要经常修葺为名,奏请将四年前经当地督抚议定,并经户部核准列入章程的修缮费用固定下来,该建议的关键是按照衙署的大小,每年发给固定的银两,比如督抚衙门每年800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今天的十多万人民币;学政200两,相当于现在的四五万元人民币。但是这个建议受到乾隆皇帝的批评。他认为,衙署有破损渗漏,可以随时修葺;如果成为定例,按年支给,成为固定支出,地方官难免不以此为额外进项 。所以,乾隆要求据实报销,不得按年支领。
从这些地方可以看出,尽管历史上的地方政府、衙门总是巧立名目,以种种借口非法聚敛,给老百姓带来额外负担,但是,因为钱财难得,他们也不得不委屈自己,在破败的衙门中办公居住。不管怎样,一定程度上还是给老百姓减轻了负担。如果那时候的官员忽然从棺材中爬出来到今天的衙门看看,真不知会吓出什么毛病了。
(参见郭建《帝国缩影——中国历史上的衙门》
林乾《清代衙门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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