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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7 2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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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贾谊论刑不上贵人
  梁发芾
  这两天写古代陈谷子烂芝麻的破事,居然还安全,今天刚写了一篇《安徽贪官的裙带圈》,虽然内容都是正式报道过的事,就逃逃不过管理者的鹰隼般的眼睛,删去了。没有办法 咱继续说古代的事。我现在越来越理解清朝知识分子埋头故纸堆的苦衷。
  古代有话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意思是作为有辱尊严的刑法,不要加于贵族阶层的大夫以上,对于他们,只要激发他们的廉耻心,靠他们以廉耻自律,就行了;而这种激发廉耻,强化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观念的所谓礼,万万不能给普通老百姓实行。对于冥顽不化的刁民,就应该严刑峻法,因为他们没有尊严,没有廉耻,礼法对他们是没有用的,唯有砍他的头颅,割他的鼻子,剁他的腿脚,阉他的生殖器,才能让他因畏惧而臣服。
  汉朝开国之后,刘邦那一帮无赖屠夫们没有什么文化,对于这些文绉绉的教诲,当然没有什么领悟。管他什么贵族,犯了所谓的王法,照样抓起来,带上镣铐枷锁,甚至当堂掀翻扒下裤子打屁股。刘邦自愧弗如的开国功臣萧何,刘邦死后安刘的功臣周勃,都免不了被抓入大牢,接受刑罚。至于更小一些的贵族们,治罪服刑的就更多了,有的甚至被剁成肉酱分给大家吃。
  这种背景下,汉朝那个自许甚高的政治评论家贾谊 ,就给汉文帝上了道奏章,对此提出异议。他说: 
          “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大夫;
  “履虽鲜不加于枕,冠虽敝不以苴履。夫尝已在贵宠之位,天子改容而礼貌之矣,吏民尝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过,帝令废之可也,退之可也,赐之死可也,灭之可也;若夫束缚之,系緤之,输之司寇,编之徒官,司寇小吏詈骂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夫卑贱者习知尊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尊尊、贵贵之化也。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饰’;坐污秽淫乱、男女无别者,不曰污秽,曰‘”〔恍’;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故贵大臣定有其罪矣,犹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迁就而为之讳也。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其有中罪者,闻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颈盭而加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曰 :‘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 。’遇之有礼,故群臣自熹;婴以廉耻,故人矜节行。上设廉耻、礼义以遇其臣不以节行报其上者,则非人类也。”
  贾谊的意思是,贵人犯了事,也是贵人,作为贱人的司寇小吏仍然不能僇辱他;惩罚贵人会使贱人们知道贵人原来不过如此,会丧失对他们的敬畏;因此,贵人即使贪污受贿,也要维护他的面子,不能直说,必须说成是“簠簋不饰”,贵人即使乱搞男女关系,只能说“”〔恍”,贵人即使贪赃枉法玩忽职守,也只能说“下官不职”。即使犯了事,你当皇帝的也不能直接指斥他,更不用说用刑罚羞辱他,而是让他自己悔过。实在罪大恶极,你可以让他死,却不能惩罚他。等等。
  我对贾谊这个人以前一向是同情的。原因是,他是一个杰出的政治理论家,年轻有为,却怀才不遇,还遭到功臣们的嫉恨,汉文帝也没有认真任用他,对他是“不问苍生问鬼神”,以致才高气傲的贾生年纪轻轻就抑郁而死。
  但是,上面这奏章,让我对他长期的同情烟消云散了。在汉初实行残酷肉刑制度,砍头、割鼻子、脸上刺字、挖取膝盖、锯断腿脚、割掉生殖器等等刑种大行其道,大量犯人被折磨致死,即使不死也留下终身残疾与耻辱,这种情况下,你关心的仅仅是贵族们受到刑罚僇辱会影响上下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你却从来没有向皇帝建议干脆取消、至少减轻这类极不人道的残酷刑罚。文帝向你问苍生,这类事关苍生生死的问题,你提过吗?若不是后来一个弱女子叫做缇萦的冒死上书救父,汉朝的肉刑不知还要折腾多少所谓的罪人呢。
  贾谊关于刑不上贵族的论述,汉文帝很快就采纳了。但是,与贾谊所设想的通过礼仪教化,通过贵人的道德良心道德觉悟和荣辱心自我约束,让他们犯了事自我了断,事实上并不成功。一个例子是,贾谊上书后四年,汉文帝的亲舅舅薄昭杀了皇帝的使者,汉文帝不忍心杀他,希望他自我了断,但薄昭就是不肯自杀,汉文帝只好让大臣们轮流上门哭丧,薄昭才不得已自裁。这显然给贾谊一个大大的耳光。
  而在贾谊之后2170年,当朝专家在讨论是否取消贪官死刑的时候,一个叫做王明高(《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的专家说,贪官对失去人身自由的恐惧,并不亚于对失去生命的恐惧。 废除腐败官员死刑,也使其饱受失去人身自由和经济上得不到好处及声誉扫地的痛苦(《南方周末》2006年6月22日)
        这大概是贾谊观点的回光返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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