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实验影像(亦谓观念摄影),可从两个范畴来界定。首先,从其内涵上,实验影像包含了个人内在情感表现性的影像(我们通常称作“主观摄影”,台湾地区称作“心象摄影”);关注影像语言的可能性试验的影像(我们通常称作“纯摄影”);以及以关注社会公共议题,并进行影像深度描述的影像(我们通常称作“观念摄影”)。
这三类影像区别于那些以真实再现客观事物表面状态的影像类型:比如纪实性影像——如新闻摄影、社会纪实摄影;比如用作科学研究动机的人文地理图像志——我们通常称作民俗摄影和风光摄影;比如用作法律证言或者医学考察动机的影像——痕检影像或者X光片、CT等等影像。亦区别于那些以惟美的视觉形态,企图唤起购买冲动的商业影像——比如广告摄影及影楼婚纱摄影。等等。
同时,从其视觉形态及影像获取方式上,实验影像包含了一切影像采集方式和视觉样式。包括传统的影像拍摄、导演式的剧场影像、后期PS技术合成处理、综合材料和技术的使用、装置性展示、行为表演,等等。作为一种限定,以摄影作为广义的资源及相关话题进行探讨与试验的视频动态影像(比如电影电视短片、DV作品、动画、flash,等等),亦在我们所谈及的试验影像之列。据著名策展人刘树勇实验影像展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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