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熊猫》创意竟为剽窃?
今年6月,太极拳师、教授特伦斯·邓恩(Terence
Dunn)起诉梦工厂动画公司,控告其剽窃自己创意,制作动画电影《功夫熊猫》。近日,法院落槌裁定,原告特伦斯·邓恩在裁定中暂时小胜,被允许核查梦工厂动画公司的内部账簿。该裁决否决了梦工厂动画公司律师的提议,即把案件分为欠债和损害赔偿。目前,该案件已进入查证举证阶段。如果原告特伦斯·邓恩和他的律师取证成功,伦斯·邓恩(Terence
Dunn)将被定名为《功夫熊猫》的作者,拥有“功夫熊猫”的知识产权。梦工厂动画公司也要因此补清欠特伦斯·邓恩的报酬。法院判决后,特伦斯·邓恩和他的律师将开始核查梦工厂动画公司的内部文件,这些文件与《功夫熊猫》收益相关。
在起诉书中,伦斯·邓恩(Terence
Dunn)宣称自己创造了一个太极气功的艺术形象,名为“禅熊”(Zen-Bear),并在2001年在电话里把这个创意告诉了梦工厂动画公司的执行总监Lance
Young和Michael Lachance,但被否决。可后来梦工厂动画公司把疑似Terence
Dunn的创意实现,数年后宣布制作《功夫熊猫》。2008年上映的《功夫熊猫》全球票房达到6.32亿美元,在2011年夏季梦工厂动画公司还将推出《功夫熊猫》的续集。
对于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是头等大事。毕竟,创意产业是以创意为经、以知识产权为纬的产业。《功夫熊猫》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在好莱坞引起轩然大波,但是对于国内动画企业来说也应该有不少启示意义,即在知识产权所属方面不能有任何投机取巧,否则将会面临财产、声誉方面的双重损失。
关于《功夫熊猫》知识产权官司的后续进展,将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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