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动画课堂:论导演工作与电影语言及表演的入门普及知识
影视动画片是影视艺术的分支门类,学习并掌握影视艺术的特殊语言是制作影视动画片的基本前题!
影视动画片的制作者,如果不懂电影语言和表演等方面知识,不熟悉影视作品制作的艺术表现规律,不熟练掌握制作手法技巧,就无法制作出各方面都较成熟和专业的优秀影视动画片。
如果是从事影视动画片的导演工作,就更要全面熟悉掌握影视艺术的专业知识和动画制作的专业技术,并且要求具备更全面的社会与文化的综合修养,才可能胜任专业影视动画片的导演工作。
----------奇麟笔(注)
《论导演与电影的入门普及知识》 (Z.T
整理)
什么是电影导演?
导演是电影艺术创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把电影文学剧本搬上银幕的总负责人。作为电影创作中各种艺术元素的综合者,导演组织和团结摄制组内所有的创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发挥他们的才能,使摄制组人员的创造性劳动溶为一体。导演的再创作以电影文学剧本为基础,运用蒙太奇思维进行艺术构思,编写分镜头剧本和“导演阐述”,包括对未来影片主题意念的把握,人物的描写,场面的调度,以及时空结构、声画造型和艺术样式的确定等。然后物色和确定演员,并根据总体构思,对摄影、演员、美术设计、录音、作曲等创作部门提出要求,组织主要创作人员研究有关资料,分析剧本,集中和统一创作意图,确定影片总的创作计划。导演还要按照制片部门安排的摄制计划,领导现场拍摄和各项后期工作,直到影片全部摄制完成为止。一部影片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导演的素质与修养;一部影片的风格,也往往体现了导演的艺术风格。
什么是导演中心?
导演中心指导演在一部影片的摄制过程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导演中心为电影创作与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所决定。电影是综合艺术,只有经过导演的集中和再创作,使各门艺术成为创造银幕形象的基本元素,才能充分调动各创作部门的创造性,运用各种艺术要素,拍摄出一部完整的影片。
什么是电影语言?
电影艺术在传达和交流信息中所使用的各种特殊媒介、方式和手段的统称。即电影用以认识和反映客观世界、传递思想感情的特殊艺术语言。
电影语言以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一定的物质条件为基础,它的演进与电影技术的进步有密切联系。与一般语言不同,电影语言是一种直接诉诸观众的视听感官,以直观的、具体的、鲜明的形象传达含义的艺术语言,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银幕画面是电影语言的基本元素,参与画面形象创造的表演、场景、照明、色彩、化装、服装等都在构成特殊的电影语汇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由摄影机的运动和不同镜头的组接(剪辑)所产生的蒙太奇不仅形成了银幕形象的构成法则,也完善了电影语言的独特语法修辞规律。说白、音响、音乐以其自身并以新的蒙太奇方法——“音响蒙太奇”和“声画蒙太奇”——丰富了电影语言。电影语言的章法,是影片内容的组织和构造的特殊法则,一般由若干场面和段落按照蒙太奇规则相互交织构成,按其时间空间关系安排可分为客观现实结构和主观心理结构两种类型,其结构形式可分为时空顺序、时空交错、单线结构、复线或多线对比结构、多侧面多视角立体网络式结构等。
什么是分镜头剧本?
分镜头剧本又称“导演剧本”。将影片的文学内容分切成一系列可以摄制的镜头,以供现场拍摄使用的工作剧本。由导演根据文学剧本提供的思想与形象,经过总体构思,将未来影片中准备塑造的声画结合的银幕形象,通过分镜头的方式予以体现。导演以人们的视觉特点为依据划分镜头,将剧本中的生活场景、人物行为及人物关系具体化、形象化,体现剧本的主题思想,并赋予影片以独特的艺术风格。分镜头剧本是导演为影片设计的施工蓝图,也是影片摄制组各部门理解导演的具体要求,统一创作思想,制订拍摄日程计划和测定影片摄制成本的依据。分镜头剧本大多采用表格形式,格式不一,有详有略。一般设有镜号、景别、摄法、长度、内容、音响、音乐等栏目。表格中的“摄法”是指镜头的角度和运动;“内容”是指画面中人物的动作和对话,有时也把动作和对话分开,列为两项。在每个段落之前,还注有场景,即剧情发生的地点和时间;段落之间,标有镜头组接的技巧。有些比较详细的分镜头剧本,还附有画面设计草图和艺术处理说明等。
什么是电影表演?
电影表演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在摄影机前表演情节的艺术。电影表演与戏剧表演同属表演艺术范畴,具有共同的基本规律。电影表演继承了戏剧表演中许多适合于电影表演的原则和方法,然而,又和戏剧表演不同。戏剧演员在舞台上表演并直接与观众交流,演员的表演是观众接受的最后形象。而电影演员的表演是通过银幕间接地与观众交流,演员在摄影机前的表演并不是观众感受到的最后形象。银幕上的最后形象须经摄影艺术处理和导演运用蒙太奇手段的艺术再创造才能完成。特别是电影艺术的纪实性、综合性、时空观、蒙太奇以及电影特有的生产过程,更为电影表演带来了种种特点,既要求电影表演真切、自然、生活化,同时还要求演员具有镜头感以及对于非连续创作的适应等。
什么是电影演员?
影片中角色的扮演者,银幕人物形象的直接体现者和创造者。电影演员和戏剧、曲艺等其他表演艺术的演员一样,都是以自身的形体、声音作为艺术创作、塑造人物形象的手段。电影演员依据文学剧本和分镜头剧本提供的人物形象,在导演的指导下,完成影片所要求的银幕形象的塑造。电影不同于舞台演出,电影演员不是在舞台上和直接在观众面前连续进行表演,而是在摄影棚或实景中,间接地在代表观众眼睛的摄影机镜头前,根据电影镜头的非连续性和不按时序拍摄等特殊要求进行表演,并且一经拍摄,就永远定型在胶片上。电影演员的角色创造,总是在导演设计的一个个镜头中实现。导演调动电影艺术的一切表现手段让演员在真实的环境中活动,这就要求电影演员的角色创造始终与人物活动的真实环境融为一体,其外部表现力,不应超过人们在实际生活中表现力的限度,对白的语气、声调也不宜夸张做作,而应与实际生活中的音响相协调。总之,电影演员的表演必须适应银幕的逼真性特点,力求真实、自然和生活化。
什么是电影文学剧?
电影文学剧是一种运用电影思维创造银幕形象的文学样式。是电影剧作者根据自己对生活的感受、认识和理解进行艺术构思,并按照电影表现手法(包括场景、环境、人物形象、行为、动作、说白、音响及其他细节)通过文字描述以表达自己对未来影片设想的作品。
电影文学剧本主要为拍摄影片而写作,因此它必然受到电影特性的制约,必须符合电影艺术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它所创造的形象虽然以文字为媒介,但必须能够通过影片的摄制,以电影的各种艺术技术手段在银幕上体现出来。它的独特的美学特征首先是由电影艺术本性所决定的,这就是:
①富于造型表现力和鲜明的动作性;
②形象的画面感和声音元素的有机结合;
③时空自由转换中体现的蒙太奇效果。同时,电影文学剧本必须具备文学价值,在人物形象的塑造、思想内容的表达以及语言文字的运用方面,可以作为独立的文学作品为读者阅读和欣赏。
电影文学剧本是影片摄制的基础,其审美价值是未来影片总的艺术价值的重要前提,是影片导演和摄制组进行再创作的依据。电影文学剧本的类别就来源而言,可分为根据生活素材直接创作的和根据其他文艺形式(小说、戏剧等)改编的;就结构形式而言,可分为戏剧式、小说式、散文式、哲理式、心理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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