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3月22日讯) 十大新政“激活”动漫产业
今后,山东省自主开发动漫产品的主要完成人,可计提10%-15%的税后利润;财政专项资金向优秀动漫原创产品倾斜;对成长型动漫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资金扶持;在已有的省级相关奖项中增加动漫原创奖;从事动漫原创的留学人员企业,享受软件产业等同的优惠政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动漫产业个体经营,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等等。
今天,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13部门《关于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十大扶持政策,力求到2010年将动漫产业建成我省文化产业的主要支柱之一。
《意见》指出,加大对动漫产业的投入支持力度。动漫企业自主开发(含二次开发)的动漫原创产品经认定后,对主要完成人,视其贡献大小,在产品投产后实现的税后利润中,前3年可提取10%-15%,后3年可提取5%-7%;将成长型中小动漫企业纳入中小企业经营者素质培训计划,提高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利用已设立的有关资金加大对动漫产业的风险投资,鼓励我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动漫产业,鼓励非公有资本平等地投资和参与各类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创作生产,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与海外留学人员合资或合伙创办动漫企业;引导外商投资各类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创作生产;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境内上市融资。
给予减免税优惠。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动漫企业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动漫企业进口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动漫技术设备,可向海关申报减免税;民营动漫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动漫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动漫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支持动漫人才培养。在初、高中增加动漫教育的内容;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开设以动漫创作和制作技术为主的课程,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把动漫创作、技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纳入全省职业教育“十、百、千”建设工程、200个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的“校企合作计划”;引进的动漫创作、技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来源:2007年3月23日大众日报)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07/03/22/art_8745_3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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