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积而能散,安安而能迁,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很毋求胜,分毋求多。疑事毋质,直而勿有。
——出自《礼记.曲礼》
【注释】
狎:亲近。畏:心服口畏。安安:前一“安”字,指安心适应的意思;后一“安”字指逸乐。迁:改变。很:争斗。质:结论。直:正确。
【译文】
贤德的人对亲近的人能做到敬重,对已钦佩的人能做到爱慕。对于喜爱的人能了解他的缺点,对憎恶的人能了解他的优点。积聚的财富能散发赈济,当安居逸乐时能迁于为善。面对财物,不随便取;面对危险,该赴难的不苟且逃避。对于非原则的忿争,不求压服对方;分配财物时,不贪求多得。对有怀疑的事,不随便作结论;正确的见解,也不自夸只有自己懂得。
【小故事】
能“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者,清雍正皇帝在历代君主中算是突出的一位。
清雍正王朝出现了一批杰出的人才,如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封疆大吏鄂尔泰、田文镜、李卫等。他们各施所长,成为清一代名臣。这些人都是由于雍正帝能察贤辨才,并避免其短,用其所长,才把他们提拔到重要岗位上,使他们有了施展才能的机会。其中,雍正帝不求全责备,大胆任用李卫,便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李卫在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靠捐资入住,成为兵部员外郎。按说,这非科举出身的官员,在当时那种极重出身的时代,是不大受重视的。然而雍正帝在提拔官员上却不那么严格以出身而论,加之李卫有突出的优点和超人的才干,才得以被雍正选中并加以重用。李卫个性极强,突出的优点是勇于任事,敢作敢为,办事一向以国事为重,雷厉风行。
康熙末年,李卫任户部郎中,负责钱粮入库等事。当时有一个亲王分管户部,指令每收钱粮一千两加收平余十两。李卫大胆谏阻,而亲王不听,他便准备了一个大柜子,内蓄其钱,外写“某王盈余”,置于户部东廊下,使其贪赃行径暴漏于众,结果把那个亲王弄得非常难堪,遂停止多收。这件事被雍正看在眼里,佩服李卫敢于任事的胆量和作风,因此,即位后便升李卫为云南盐驿道。李卫任云南盐驿道,一上任便严格管理,严肃法纪,并毫不留情地揭发和罢免了多名不法官吏,使整顿盐务取得了明显效果。
雍正看中了它的长处,就不断提升,委以重任。雍正二年(1724年)升云南布政使,三年(1725年)擢浙江巡抚,四年(1726年)兼理两浙盐务,五年(1727年)授浙江总督官巡抚事,六年(1728年)兼理江苏盐案,七年(1729年)加兵部尚书衔,复加太子太傅。
十年(1732年)署理刑部尚书,寻授为直隶总督,然而,李卫并非完人,其缺点也十分明显。他生性骄纵,对上官粗率无礼,对属下又十分刻薄,有时还接受他人的馈赠。因此,与上下左右的关系比较紧张,经常有人向雍正告他的状。雍正对李卫的短处也不隐讳,不断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望其悔改。李卫刚提升云南盐驿道时,雍正帝就要他一定“谦能”待人,避免“以使气凌人之咎”。当有人反映李卫对上司无礼,且收受川马、古董等礼物时,雍正帝向李卫明确指出“是皆小人逞志之态”,要他“克谨克慎勿忽”、“极宜谦恭持己”。为了使李卫弄清刚直和傲慢的区别,雍正帝告诫说:“不避嫌怨与使气凌人、骄慢无礼、判然两途,弗相交涉。”“惟‘涵养’二字最切要。”
直至晚年,雍正帝仍教育开导李卫说:“丈夫立身行已,于此等小节不能不操持。”应该“勤加从容涵养之功,渐融粗猛傲慢之习”。李卫正是在雍正帝的充分信任和谆谆教诲下发挥了自己的才能,成为雍正朝最著名的封疆大吏之一。
对于贤能的人要亲近并尊重他,敬畏并爱戴他。对所喜欢的人,要知道他的短处;对所厌恶的人,要知道他的长处。知人善任,举贤任能,这是儒家历来所倡导的。
早在我国的儒家经典《大学》中,有句话:“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意思是说:“人们对自己亲爱的人往往过分偏爱,对自己轻贱厌恶的人往往过分轻贱厌恶,对自己畏敬的人往往过分畏敬,对自己同情的人往往过分同情,对自己傲视怠慢的人往往过分傲视怠慢。因此,能够做到喜爱某人而能知道他的缺点,厌恶某人而能知道他的优点,这在天下是少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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