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法度和规则
(夏汉平整理)
书法是写字,但随便写的字或印刷的字都不是书法,按照一定法度和规则而写成的字才是书法。书法的法度和规则主要有:
一、用笔规则。笔法——用笔的方法。如:起笔、收笔、圆笔、方笔、中锋、侧锋、露锋、藏锋、提按、转折等;笔力——笔画的内在力量。无论是刚健或柔软的笔画线条,在用笔中都要表现出有一种内在的力量感;笔势——用笔时所形成的气势。点画形状虽各不相同,但其势要浑然一体,要有笔断而气势不断的笔势,笔意——要在笔画线条中表现出作者的感情、意趣等。
二、结字规则。结字又称间架或结构,汉字由各种不同的笔画构成的,按照一定规则组合笔画才能美观。书法的结构往往就文字的结构规律和作者的审美情趣做合适的艺术安排。这些艺术规律有疏密、虚实、欹侧、匀称、和谐、聚散、呼应等。书法的结构是根据这些规律和技巧表现文字的形式美,给观者以丰富的美感、情趣,借以引起无穷的意境和趣味。
三、章法规则。章法有大小之别,小章法即一字之内的点画关系如何布置,或几字之间怎样安排。大章法既是通篇字与字、行与行、正文与落款及用印之间的关系谋划、布置等,它要求一幅作品的字里行间有呼应、顾盼,要协调通畅而有整体感。章法的组成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字字关系——字间关系、字组关系,讲究变化与气韵,气息流畅给人以赏心悦目之美感;形制——即规格,形式如中堂、条幅、对联、横幅、斗方、扇面等;正文——作品的主体部分,书写者要根据字数、字体和形制的不同来决定章法的布局;行款——即落款,指正文之外的文字。有上、下款和长、短、穷款之别。内容一般为正文出处、书赠对象、时间、书写原因、跋语等,下款为时间、书者或斋馆、名号等。
四、墨法规则。墨法规则也常为书法家所重视。用墨的方法有:浓墨、淡墨、枯墨、燥墨、湿墨、润墨等。淡墨,古人作书多不采用,明董其昌爱用淡墨,及到近代便大量采用,并在一字之中,浓淡互用,笔画之间,彼此渗透产生丰富的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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