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正规经济”不能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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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正规经济”不能被忽视
近日,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开放时代》杂志社、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联合举办的第八届开放时代论坛——“中国非正规经济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社会学者和经济学者围绕“中国非正规经济的理论与现实”、“地下经济”、“中国转型期的非正规就业与非正规经济”等主题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
针对非正规经济的表现,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教授黄宗智在演讲报告中指出,中国从计划经济传统所继承的虽然是个高度官僚化和正规化的经济,但在改革期间的非正规经济实践下,已经快速地形成了一个极其庞大的非正规经济。首先是城镇部门的未经登记的人员——主要是“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区别于此前“离土不离乡”的乡村企业就业人员,2005年已经达到1亿人,即城镇就业人员总数中的36%。之所以把他们称作“非正规”是因为他们接受的是低于正规职工的工资以及不附带正规职工所享受的法律和福利保障,这也是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所采用的定义。根据2006年国务院研究室的调查报告,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11小时,每周6到7天,即比一般正规职工要高出一半的时间,而其获得的报酬只是正规职工的60%,而且没有考虑到福利差别的比例。如果加上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员工和个体户——大多是农民工或下岗工人,他们一般也没有法律和福利保障,非正规经济人员总数要达到城镇总就业人员数的60%。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李强介绍了非正规就业与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变迁。他说,对于非正规经济,我关注的是人,中国目前存在着一个相当大的下层或说中下层,大概有2亿6000万以上的劳动力。如果说前期非正规人群贡献很大,那么在接下来的阶段,这么大的一个人群得到了什么?如何看待他们的社会地位呢?目前我国制度安排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没有为农民工的技术优势设计良好的上升渠道,对此可称之为“技术流动的社会断裂”,造成的社会后果是:“有技术无地位”。农民工的这种有技术无地位的“地位上升滞后现象”已经威胁了中国社会结构的整体变迁。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定则对“制度变迁研究角度下的地下经济与正规制度”进行了详细阐述。他说,对于地下经济的定性,国际上通行的概念是那些逃避了政府管制、政府税收和政府监察的那一类活动。结合中国的实际来看,以下三类地下经济恰恰是与政府的某些政策和行为联系在一起的:第一是由双重税制下诱发的地下经济。我们国家制定了一个非常好的税法,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绝大部分包税根本不按税法实施。而包税也是政府部门放任的。据调查,广东最富的县,现在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一年200块钱包顶。第二是黄色经济,实际上这是征税不合法的制度安排所放任的地下经济。第三是制度缺失下不合法的地下经济。比如不合法的员工,实际上就是不合法用工制度下的地下经济。在长三角、珠三角都很突出。这三类都是中国社会制度变迁过程中,作为一种制度现象的地下经济问题,其背后有不同的社会力量和非正规力量在支撑。
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经济社会系主任张彦认为,解决非正规经济问题就是要抛弃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思维方式,即经济学和社会学相结合的视野,在经济的白和黑之间区分出第三种经济。摊贩、钟点工这一类的确不在传统经济学理论认可的范围中,但是其对城市弱势群体解决失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不会对国民经济进行腐蚀性影响。严格地说,非正规经济不是非法经济,它是介于白色经济和黑色经济之间,因此难以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不好征税,即在工作性质上具有非正规性,但它不属于非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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