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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五矿万科与香河县政府达成的协议,香河县政府除了全额退还约3.37亿元土地出让款之外,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还需以约3.96亿元收购欢庆城的在建工程。
北京万科公司公布了对已购房业主的处理方案,将向业主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按一定比例向业主支付一笔“综合资金占用成本”。据了解,有业主称该比例为已支付购房款的8%。
问题看起来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各方都有了退路。
首先,购房的业主取得全部房款,在加上已支付购房款的8%的补偿,也是可以接受的。
其次,对于原土地的主人而言,政府将在建项目收回,应该会拆除低密度德别墅,另建高层楼房,将该地块回归到“新民居建设周转用地”的本来性质,土地的主人也是取得了自己原来就应该拥有的。
然后,作为开发商而言,万科用4000万左右的代价(从万科了解到,该项目销售了6个亿,实际收款在5个亿左右,按已支付购房款的8%计算)避免一场危机,避免了这个项目官司缠身的风险,避免了对品牌的损伤,也还是能够接受的。
最后,对于香河县政府而言,用这么短的时间,就将轰动全国的土地事件化解,也是政绩一件。
但事情总还是有另外一面。
首先万科应该引以为戒。
在万科的公告披露中能查到该项目的资料,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九月份销售及近期新增项目情况简报》中新增项目的第五条就是廊坊香河2010-35~40 地块,对于该项目的描述如下:“该项目位于廊坊市香河县,项目净占地面积约28.1 万平方米,容积率1.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42.0 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50%权益,需支付地价款1.7 亿元。”
然后项目出事,万科也没有发过任何公告,这次的问题解决方案,也没有公告,可能从一个项目的影响上而言,这样的事件不够必须上公告的条件,但出于对股民和购房客户的尊重而言,应该有一个姿态。
另外,这块土地是万科在2010年9月取得的,到违规时间爆出来的2011年的5月,有近8个月的时间,万科不会没有察觉到土地的问题,肯定是侥幸心理在作怪,才会越陷越深。经过这次的风波,希望万科能够引以为戒,防患于未然呢。
然后香河政府花钱留“口碑”
香河县政府除了全额退还约3.37亿元土地出让款之外,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还需以约3.96亿元收购欢庆城的在建工程。3.37亿元土地出让款退回对政府而言,是理所应当,但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花3.96亿元买来的仅仅是一片即将被拆除的钢筋水泥。
一个县属的国有公司——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哪里来的如此雄厚的资金?背后的买单人是谁?估计大家不用说也明白了。
还记得金融危机中的经典一幕吗?
2009年3月11日,廊坊市市长王爱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拍胸脯说:“房地产商来我市投资,赚了算他们的,赔了算我们的!”
今天的香河县政府用实际行动演绎了领导的话,真正是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