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实论:《墨经》@王安石@“何新树”
(2018-12-28 16:39:59)当我们把自然界的物质向着《元素周期表》的方向整理的时候,就有了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瓷器时代、丝绸时代、金银时代,乃至炸药时代、煤炭时代、石油时代、电气时代、核能时代、电磁时代……但是纯粹的“科学”排列将使生命乃至自然界走向崩溃,譬如太阳(氢弹),行星是比恒星更有机的存在,生命的存在则要求《元素周期表》在更有限的时空内做更有机的集成……DNA是生命的公式,但它不是单独存在的,它是宇宙演化的结果,正如《元素周期表》上的元素在自然界的分布及其组合……
三代以德行道艺教民,以《诗》、《书》、《礼》、《乐》造士。夫子教人,或可使南面,可使治赋,可使为宰,可使与宾客言,皆至诚可用之学。厥后学者异于是,精神虚耗于虚文,礼乐之制,军旅之事,星气、律历、河渠、地理之学,射御、卜筮、术数、技艺之家,日失其业,而天下之治功日不及古。浮伪之士,类以大学自居,实用之才,多以固陋见笑。
《道义论》曰:
古之学兼于艺,后之学者耻于艺。礼乐不素省,书数不求精。曰彼有司存焉,德成而上,艺成而下,吾当学德行而已。是知圣人之言,未知所以为言也。圣人不欲学者为艺之艺,而欲其为道之艺也。道散乎形器之间,无乎不在。故六艺之中,各有道焉。
《墨经@小取》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或也者,不尽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辟也者,举也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
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辞之侔也,有所至而正。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是故辟、侔、援、推之辞,行而异,转而危,远而失,流而离本,则不可不审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
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一周而不一周,或一是而一不是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非也。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
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人船(2),非人木也。盗人人也(3);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虽盗人人也(4);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人(5)非杀人也,无难盗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也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且夫读书,非好书也。且斗鸡,非鸡也;好斗鸡,好鸡也。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出门,非出门也;止且出门,止出门也。若若是,且夭,非夭也;寿夭也。有命,非命也;非执有命,非命也,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罪非之(6),无也故焉(7),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居于国,则为居国;有一宅于国,而不为有国。桃之实,桃也;棘之实,非棘也。问人之病,问人也;恶人之病,非恶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马之目盼则为之马盼(8);之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之牛之毛黄,则谓之中黄;之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四足者,一马而四足也,非两马而四足也。一马,马也(9)。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
王安石《名实论》上
事有异同,则情有逆顺。故好恶而毁誉不能已。是名生于天下之好恶,而成于天下之贵贱。时之所好,果是也欤?时之所恶,果非也欤?士不顾其伤志害德,随物而上下。故弃世之所恶,而趋世之所好,则天下贵之。弃世之所好,而趋时之所恶,则天下贱之。故曰: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而不善者恶之。是名生于好恶,而好恶之情,未赏辨也。是以近义则行,何众恶之足畏也。远义则止,何众好之能顺也。士有不得乎名,则不急乎为善。故名虽高于其乡而行不信于发,立其朝而忠不尽于君,是以不实之弊,其所以有者也。然得名而行于世,则所恶而安,故以名为事者,身乐而意放。此名出于人之所甚欲,而得之不辞也。是好名必求胜,必用强。好名则讳过而善不进,求胜则幸人之不及,而徒欲以自见也。用强则过惟恐在己,而善惟恐在人。若然,则争能忌才之士并处于世,而更为强弱。嗟夫,求名所以自厚,适所以自薄。好胜所以自高,乃所以自下。以身徇物,则内轻而外重,非自薄与?信己不足,而求人之必信,非自下与?如能洁其身,则全其内,行其志,而不求于外,天下归之不为悦,天下去之不为憾,顾天下或违或从,盖无有已,又奚毁誉之可加,而得丧之存怀也?故士无守名之累者,所以得其实。然势不行,法不立,贤者少而不肖者多,纷纶扰攘,布处天下。强者自其己强而乐其善,弱者困于己弱而人乐其有过。此人情之至恶。因其疑心,而有不能以自尽。君子于斯,其可以不察乎?况欲为治,则以得人为先。用人,则以名实为本。然名实之弊如此,其可以苟取而不慎乎?(同上。)
名实论中
一乡之人不能辨,则可欺以言。一国之人不能察,则可欺以行。天下之士不能知,则可以欺以名。盖听有所不至则巧言胜,俗有所不能则伪行尊,道有所不明则虚名立。然而巧言虽传,不中理则尚有可辨。伪行虽固,不中义则尚有可察。名不得其实,而欲得其伪,则虽縻岁月,殚思虑,有不能尽之者。故名乱实而欲求其伪,则先王于道未尝存而不讲,于政未尝存而不议也,是亦无所苟而已。然近世之士,矜名而自是,好高而不能相下也。不知自虚所以有取,自下所以有得。故道失而无求,政荒而无问。自知不审,而志欲求问于人。如贩夫之售货,耕人之待获。其役物而失信,要时而丧己,有待于外也如此,是可悲矣。古者,明于自得而无所蔽,故常反身而观其实。其能可以为卑,方其居卑,则劳而不怨。有志可以用大,方其用大,则安而不矜。故居卑者不愧劳,用大者不易事,远近相维,本末相应,而天下之治毕举。是盖名不浮实,则实不可以妄加,多不可以妄损。故名彻于朝廷公卿大夫之间,而士不遗于穷邦陋壤之远,得之无疑,用之必称,其名非有以欺世也。及至诚之道亡,而天下苟于从事,上无以得下之情,下无以应上之实,名愈高则其诡谲愈多,行愈隆则其养伪文饰愈甚,进退不以诚相怀,利害不以情相收。求欲之心多,而及物之志寡。故其任重则颠覆,任轻则怨诽。是四方之士,其意莫不以天下自任之为患也。奈何随而用之,则有丧而无得?彼皆欲为其大,则将就一二为之小,则天下功薄而不修,业废而不补。盖好名之士众,而去取之计昏,虽有可用之士,莫得而见,疑名足以乱实也。好高而不适于用,虽有所取,而耻事其已能,而务为其所不至,遂亦丧其所长而效不立,此其甚弊也。然而才有馀而治其寡,则事举而功倍。才无馀而专其多,则智寡而易败。此好名无实必至之势也。合工技力役,犹所不夺也。以伎从利,虽不售则亦不怨。易业而相为事,惜其业之不专,而忘其势之必取也。故函人不以治弓矢,陶人不以治轮舆。巧有所偏,智有所尽,不以其所不习自名而欺世取名也。以力事人者,虽不用,终不以其所不能而求役于人,自信其能,而有待也。故善于御车者不善操舟,习于用陆者不习于用川。其致力各得其至,而所趋相反,所效不同也。故名实不乱,不如工伎力役。然世之好名,举欲兼天下之能,尽天下之务,意欲与圣人并游于世,而争相先后。故天下恃名而不恃实,求胜而不求义,傲侮当世而无所惮,尊隆自许而无所愧,然而天下从之,而公论灭矣。是以轩冕爵禄不及善士,而天下无以劝,矫伪浇浮之风,起而不可御。其为惑天下也,有甚于此乎?(同上。)
名实论下
自古深患,莫大于不智,而轻与次之。不智则天下用巧,直道隐而至沦废矣。轻与则天下苟于妄合,而幸于偶遇,其俗浮而其行偷也。是天下不明,而名也乱实。惟至智则不以理惑。兼众人之所不能明,尽众人之所不能察,观所举则知所志,审所守则知所用,天下至隐之情无所施于上。如此则何名之可加,而何实之可诬?然而智有所强,而不能尽于物,则其可取者益疏,其可弃者益密。是故伪起于动止之间而莫之察,奸出于俯仰之近而莫之辨,至使贪者托名以肆欲,夸者托名以擅权,辨者托名以行说,暴者托名以残物。实不足而名有馀,则其为患也如此。事有不容于天下,则大无过于盗国,小无贱于盗货。然盗国之雄,盗货之强,数旅之师,可掩而获,匹夫有勇,则擒而戮。至于盗名之士,则虽有万乘之尊,百里之封,上不敢与为君,师不敢与为友,贵无敢骄,而礼无敢亢,悻悻然尝恐天下以失士而议己也。故盗名之士,无王公之尊,命令之重,而屈人之势,移人之俗,盖善为奇言异行,以为高世特立之人,以惊骇愚俗之耳目,是以合徒成群而天下俗尚。责其效,则官学不足以成业,从政不足以经世。然公卿大夫无以窥其非,而国人士民无以措其议,名出于人上,而有以伏其心故也。盖求名有获,则利亦随至。故志于禄则伪辞以养安,志于进则伪退以要宠。世之人不知求其心而徒得其迹,则天下称之而不衰,弥久而弥盛,使好名之俗成而比周党起,安坐而观,则莫知其志之所在。虽能摧众口之辨,屈百家之知,奚足以胜其众、破其伪?故名者,天下之至公,而用之以至私。伪者,天下之至恶,而处之以至美。故上失于所任,下失于所望。自古乱国者无他,因名以得人则治,因名以失人则乱。故不智而且轻与,则名实相疑而不明,则有以养天下之大患。然则无实之誉,其可使独推于世,而居物之先哉?
《钱学森智库思想》
从“两弹一星”大规模科学技术研制工作中发展起来的一套现代组织管理方法——系统工程,不仅是组织管理方法的创新,同时也是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钱学森一直大力倡导和推动系统工程在我国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中的应用,就是运用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方法来解决社会这个开放的特殊复杂巨系统问题。而这就需要一个实体机构——总体设计部,这一集知识体系、工具体系、专家体系于一体的机构正是钱学森智库的具体表现形式。
由薛惠锋、杨景、李琳斐*的《钱学森智库思想》试图从钱学森智库思想缘起、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脉络中探索中国智库建设的本源、内涵及新发展。钱学森智库是融跨专业、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跨产业于一体的中国高端新型智库,这一智库以系统工程理论为基础,以系统内部的综合集成和系统代际的综合提升为根本原则方法,是集一切思想、理论、方法、技术等综合应用的智慧体,是中国智库迈向新高度的标志,是“智库的智库”。
钱学森与何新关于泛演化逻辑
及“何新树”的通信
1982年,何新的泛演化逻辑学研究引起钱学森同志的重视,并通过书信和何新作了讨论,对何新研究给予了很高评价。所谓“泛演逻辑”(DTL-UEL系统),是描述和分析、研究人类思维中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概念系统——“历史概念集合”的逻辑系统。何新认为:这种概念系统具有一系列特殊的逻辑关系和逻辑结构,而这种逻辑关系和结构具有动态演化和非对称(兼容矛盾命题和悖论)的性质,从而超越了古典形式逻辑和近代数理逻辑所定位的静态概念类集的传统论域。
何新认为:在此种概念系统的基础上,可以构造一种新的逻辑类型——“泛演化逻辑系统”,简称“泛演逻辑系统”(UEL系统)。这部分内容所涉足的乃是逻辑学中一个崭新而独特的,至关重要的新领域。
何新的上述发现,是他在1970—1980年代的工作中完成的。1979年他由于这一逻辑的发现,应邀参加中国社科院举办的“全国第一届逻辑理论研讨会”,但他所在的大学拒绝批准何新赴会,于是何新愤而退学。会后何新回到北京,不久即应聘被破格聘任中央财经大学古汉语教研室教员,次年调入中国社科院科研组织局任学术秘书。从此而开始了何新不同于一般学者经历的传奇性人生。
1982—1984年间,何新把他陆续发表的有关泛演逻辑的系列论文,送交我国思维科学领域最权威和著名的系统工程学家、思维科学家、中国火箭之父钱学森教授审评。
何新的泛演逻辑理论引起了钱学森先生的高度关注。钱学森在中国第一次思维科学讨论会的开幕词中专门介绍了何新的研究。钱学森先生多次写信给何新,充分肯定了何新的发现。
钱学森先生将何新发明的“历史概念集合”的概念演化树,命名为“何新树”。(这些信件已经全部收入《钱学森书信集》,国防工业出版社出版,2011)。
何新在2005年出版的《泛演逻辑引论》一书中说:“我认为此书乃是我生平所有著作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一个民族,要想从历史上站立到世界的前列,就必须首先从哲学上站立到当代世界的前列。这一点,是培根以来的英国历史、鲁索以来的法国历史、康德以来的德国历史所证明的。在亚里士多德创立古典逻辑,培根创立“新工具”(归纳逻辑),布尔、弗雷格创立布尔代数和数理(符号)逻辑以后,作为一个中国学者,我为自己能发现一种非对称的新逻辑工具而感到自豪。”】
附:
何新同志:
四月五日來信和尊作均收到。我對哲學和邏輯學都是外行,有時想想這方面的問題,也只是業餘愛好而已。您來下問於我,不敢不答,謹述所見,敬請指正。
(一)黑格爾的東西誠然是倒立的,把它順過來,他《邏輯學》的許多內容實際上是人認識客觀世界的總結,即人思維的規律。這裏面主要是抽象(邏輯)思維,所以叫邏輯學。正如歷來承認的,他的邏輯高超之處在於是辯證邏輯。但多少年來,辯證邏輯未能像形式邏輯那樣嚴格整理成數理形式。
(二)科學技術當然要研究事物發展的過程,當然會涉及到辯證法。科學家也有科學家的辦法,也就是用微分方程,把形式邏輯用於某一瞬間的關係,即:
Dxi/dt=fi(S1,S2,…Si…,Sn),i=1,2…,n
解出這組方程,就得到Xi(t),即事物隨時間的發展過程。全過程就包含了辯證邏輯。所以微積分的應用使科學彌補了形式邏輯的局限性,而取得飛躍的發展。
(三)當然辯證邏輯如何數理化的問題仍未解決,您的“歷史概念集合”是一個創見,我贊成。
(四)但我認為您應該把集合論的Venn圖擴展到三維空間成為“何新樹”,也就把一個時間Venn圖作為“樹”的橫斷面,以時間順序把橫斷面一層層架在時間座標上,再把外表聯起來。當然這“樹”可能不同於自然生長的樹,不同“樹”的“樹枝”會在“上面”結合起來。這一設想得之於上述(二)之把形式邏輯用於事物的某一瞬間的關係。
(五)有了“樹”,數理的辯證邏輯學就可以利用數學中的拓樸學建立起來了。
因此我想您所開創的歷史概念集合是有生命力的,將來一定會有更大的成就!
《自然辯證法通訊》我有,心想您也許要保留這一期作為以後用,所以奉還。
此致敬禮!
錢學森1982.4.17
又:您研究過Godel定理嗎?我想用“樹”能解決他的難題,HiLbert(希爾伯特)也將得救。
何新同志:
近接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胡世華同志來信,涉及“何新樹”的問題,茲抄錄奉告:
“何新的文章我沒有看。關於您說的:‘把Venn圖的概念擴大,加上時間座標,……,再用拓樸學研究‘樹’,是否可以把黑格爾的辯證邏輯數理化?這是否有道理?’我認為可以,是有道理的。但是實際這樣做的人似已有了,只是他們沒有說這是‘把黑格爾的辯證邏輯數理化’,應進行的具體的數學研究也進行得還很不夠就是了。
例如A.N.Whitehead在The
Conceptof Nature(Cambridge,1926)就建立了以‘event’為基本概念的理論,數理邏輯家R.Carnap稱之為The
ory of events(Ereignisth—eorie)。採用了作者所說的method
of extensive abstraction,就把您要求的內容十分自然地包含進去了。更詳細討論這問題的是他的另一本書,The
Principles of Natural
Knowedge,an
Enga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Natural
Knowledge,1925。”
胡世華同志還指出Carnap的又一本書Abribder
Logistik也有應用邏輯部分,與我們的問題有關。但這部分學問懂的人少,搞不動,也就未受重視。
何新同志:我想胡世華同志的這些意見很有用,看來您要做的工作已經有了開頭,問題是要吸取這些有用成果,把它們用馬克思主義哲學結合起來,再一次把倒立著的東西順過來!您要辦的事是大有希望的!
但我也以為完成這項工作,光您一個人也難,不知您找到了同道沒有?總要有幾個人的研究小組纔行。
此致敬禮!
錢學森1982.7.9
()世殊按:在1978—1983年這個階段,何新先生對邏輯學用功至勤。他關於邏輯學的一些列研究結果,分別形成了《簡論“歷史概念集合”——黑格爾辯證邏輯理論新探》(原載《學術月刊》1980年第11期)、《論進化分類學的辯證概念關係(原載《自然辯證法通訊》1981年第4期)、《論概念思維與邏輯結構的客觀基礎》(原載《外國哲學》1983年第五輯,商務印書館出版。此文即《論邏輯思維的本體論基礎》)等幾篇重要論文。在《論邏輯思維的本體論基礎》一文中,他通過引入數學集合論的概念與方法,借助Venn圖,建立了一個歷史概念的系統樹。
何新同志:
二月二十八日信及大作《論概念思維與邏輯結構的客觀基礎》都收讀了。您文章的一些內容前年通信中似已出現,現在是進一步發展了。
我完全同意您關於主觀邏輯與客觀邏輯的論述,我在前年(見附呈抽印本)[1]也是這麼說的。關於主觀邏輯,即人的思維規律,核心問題似為數理化。目前只有所謂抽象思維有數理邏輯,而更複雜的形象(直感)思維和辯證法就沒有數理化,也就不能上電子電腦。所以我以為現在還要攻下形象(直感)思維和辯證法的數理化,您以為如何?
此致敬禮!
錢學森1985.3.7
【世殊附注】
“附呈抽印本”,指錢學森撰寫的《關於思維科學》一文,系錢學森先生在中國第一次思維科學研討會上的開幕詞,文中介紹了何新的研究。見《自然雜誌》第6卷第8期第563頁。
何新委員:
節日前收到您贈的尊著《世紀之交的中國與世界》,十分高興。在前幾天假期中閱讀後,更加高興!大概是十年前吧,我們曾因討論思維學問題有過通信,我也建議要研究“何新樹”。後來就未再聯繫,原因是我對當時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有戒心。現在看來,這完全是我的對情況不明之過錯。
讀了您的書後,我又想起我在1984年曾向宦鄉同志建議,請他寫一本繼列寧《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之後的書,講今天和今後一個時期世界政治和經濟的書。他未寫就離開了我們!現在我要請您考慮寫這本非常重要的書。可以嗎?
此致敬禮!
錢學森1992.2.10
何新委員:
6月蒙賜《論何新》,今又贈尊作《東方的復興——中國現代化的命題與前途(第二卷)》,我十分感謝!
我想您的長處在於“不唯上,不唯書,要唯實”,這您做到了。而我們的社會科學界往往脫離實際!
但您如果要研究當今世界,則此對象實是一個複雜的大系統,子系統有幾百上千;系統也不是封閉的,是對地理環境開放的,有相互作用。研究這種開放的複雜大系統需要系統科學。這您以為如何?請教。
此致敬禮!
錢學森199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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