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用笔名?
(2009-12-25 17: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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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名家乡记住感动李天琪 |
圣卢西亚诗人沃尔科特有句名言,他说:“一个诗人最大的荣耀就是在家乡成名”。喜欢,但并不能深刻理解。父亲的埋怨,让我瞬间顿悟了这句话的真谛,我甚至怀疑自己写作的真正动机了。
是的,一个写作者,如果不是把自己童年的家乡作为自己写作的原色,他的写作一定是无根的,如果他只是把家乡作为一座写作的富矿,而一味从家乡攫取,这样的作家和盗贼又有什么不同?
同样,一个作家如果不是将家乡的父老乡亲作为自己的最初读者,或者是将出于对家乡的感恩或者悲悯作为自己写作出发点的话,他的作品就会缺少人情,缺少心灵深处的回应,虽然他们可能并不识字。
我只希望自己的名字家乡流传
写了20年的字,很少用过笔名。
我不知道,这对于一个从事写作的人来说,是不是一种悲哀?
事实上,作为一位新闻记录者,使用笔名,本来就是不敢面对现实的表现。
在我的心里始终这样认为,一个连自己真实名字也不敢使用的新闻工作者,他采写的新闻本来就值得怀疑,尽管从来没有哪家报社主动要求记者本人必须使用自己真实名字。
而伴随着我新闻工作的另外一个副业是自娱自乐的文学兴趣。因为是副业,所以这样的写作对我来说也不过是个人化的文字手淫而已,并没有当真。偶尔有文字见刊,也是赤裸裸的自己,从没认真想过给自己的名字赋予什么意义。
没有用过笔名,并不意味着没有,我也曾经给自己拟过好几个笔名,但随着见多识小的阅历,都弃之不用了。多年前,我曾经在武汉的《少年文学报》发过一篇小散文,用过亦鸣这个名字,取其一鸣惊人的意思。文章见报后,我当然没有一鸣惊人,反而有点人云亦云的感觉,很快,这个笔名就被我弃之一边了。
后来做了记者,主持过社会新闻部的都市热线,就给自己起了一个“周围”的笔名,过了一段时间,我慢慢发现,这样一个笔名并不适合我,尤其不适合这样一个栏目,用它来开专栏或者发表时评也许还不错,但作为一个排忧解难的新闻热线,很不实用,我不当班之际,因为陌生,许多同事将打给我的电话狠狠的摁掉了。自然,这个笔名也随着那些新闻一起速朽。
不用笔名,还有一个很个人的原因,记得有一次,我拿着自己的发表的作品剪贴本去一家单位应聘,当负责面试的人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我的稿件时,我知道,他怀疑的不仅仅是我的名字,还有我的文品和人品。
也许,这些都不重要,真正使我下决心放弃笔名,来用自己的真实名字素名朝天,源于父亲的一次埋怨。
有一年春节回家,父亲拿起一本刊有我作品的杂志问我:“你怎么想起给我邮寄这样一本刊物?以后有钱别再乱花了”。我知道,这是一本青春读物,并不适合父亲阅读,仅仅因为上面刊有我的作品,就邮寄了回去。在父亲眼里,再不适合的杂志,只要有我的文章,都是他希望看到的。然而,当他像以往一样翻遍全书,都没能找到我的名字时,哪一刻,父亲肯定泄气了,要不他不会那样埋怨我。因为我用的是笔名,而父亲并不知道。
圣卢西亚诗人沃尔科特有句名言,他说:“一个诗人最大的荣耀就是在家乡成名”。喜欢,但并不能深刻理解。父亲的埋怨,让我瞬间顿悟了这句话的真谛,我甚至怀疑自己写作的真正动机了。
是的,一个写作者,如果不是把自己童年的故乡作为自己写作的原色,他的写作一定是无根的,如果他只是把故乡作为一座写作的富矿,而一味从故乡攫取,这样的作家和盗贼又有什么不同?同样,一个作家如果不是将家乡的父老乡亲作为自己的最初读者,或者是将出于对家乡的感恩或者悲悯作为自己写作出发点的话,他的作品就会缺少人情,缺少心灵深处的回应,虽然他们可能并不识字。
不用笔名的我,仍然籍籍无名,即使以铅字的形式,在报刊的夹缝中生长着,被四处传播着。我的名字只在极少数人那里被偶尔提及,他们可能是我的亲人,朋友,或者是一些陌生人。这时,我最大的愿望是,我的作品能引起他们的一些共鸣,或者替他们说了一些想说而没有说出的话而已。
我当然希望载有我作品的杂志报刊能在家乡发行和普及,这样我的作品就能被更多的老乡看到,然而,家乡没有人订阅,甚至连个阅览室都没有。即使有了,我知道他们大多数还都不识字,无法读懂那些被我翻版了的他们熟悉的农事。
其实我这样的要求是过份的,不是因为给他们增加了经济负担,也不是脱离了实际的盲目超前,而是他们对我的期望其实很低很低,低到仅仅能看到我的名字而已。在他们眼里,能把自己的名字刻在报刊上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大事。
有次回家,一位多年不见的长辈见到我,一边抽着我劣质的香烟,一边热情的拉住我的双手,就像见到久别的亲人,后来从家里人那里才知道,他对我的热情源于我那篇《在城市屋檐下》大型实录报告。他们家孩子和我在一个城市打工,收藏了不少有关我的文章的报刊!
后来听父亲说,在家乡老磨房的土墙下面,经常可以见到一些老人聚在一起,谈论我,说我在什么地方见到什么领导,在什么报刊又发表了什么文章,那种自豪让我听了感动不已。他们的谈论,其实有些是子虚乌有,但他们就这样自豪着我的自豪,快乐着他们的快乐。
那一刻,我发誓自己的文字只为家乡而写,为那些没有任何功利色彩的关注和自豪而写,还有什么能比上自己的名字在家乡被传诵而荣耀呢?
2008年5.12前夕,我去了甘肃三个地方,武威民勤、平凉和天水,在老家,我惊奇的发现,刚刚返青的麦地里,突然出现了好多土坑,经过了解,才知道这是当地政府为了发展特色产业而强制农民在基本农田栽种果树的杰作。随后我在《中国经济周刊》以《农民缘何对新农村水土不服》为题进行了报道,对当地政府这种一刀切式的做法提出了婉约的批评。知道这件事情后,父亲和大哥一直惴惴不安,他们担心政府部门会给老家施加压力。当然这种担心并不多余,至今我还一直为此后悔。
我希望我的名字在家乡流传,但我不能不考虑到那种危险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给世代栖居在那里的亲人带来伤害。
我曾经发誓要成为一棵行走的参天大树。我慢慢的发现,离开现实的土壤,你永远都是长不大的一棵小草,能做好父亲地里的一株庄稼就不错了。而能做家乡人人都羡慕和欣赏的一株庄稼那就是我天大的幸福!而要做好这株庄稼,我必须珍惜我这个唯一的名字,他是我不被家乡人遗忘的根本,更是父亲馈赠我的至高无上的礼物!我怎能让他生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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