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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脩”一一“干肉”、“年龄”还是“修养”?
《论语·述而篇》中“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句,以往各种今译本通行的译法,将“束脩”解作“10条干肉”,这大概是沿用朱熹的释义。说若想就学于孔门,只要送10条干肉给孔夫子作见面礼就0k了。朱熹认为这也是当时通行礼仪,人之常情,10条干肉也不是什么厚礼。(《论语集注》:“ 脩,脯也。十脡为束。古者相见,必执贽以为礼。束脩其至薄者。盖人之有生,同具此理。故圣人之于人,无不欲其入于善,但不知来学,则无往教之礼。故苟以礼来,则无不有以教之也。”
此种释义,虽然令人不爽,总觉得似乎有辱圣人之嫌;但反过来一想,圣人亦人,也食人间烟火,收点薄礼,也在情理之中。
后来有论者曰此章中“束脩”不应作“干肉”解,应是“年龄标志”。如2008年出版的何新《思与行·〈论语〉新考》就说“束脩”应作“年十五”解。何新此书出版于众多今译本之后,应是作了一番比较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持何新观点的不乏其人。
但近日又看到一种新解,认为“束脩”既非“干肉”,也非“年龄标志”,而是“束身自修”之意。牛致远、温中阳认为:该章是说“凡是进行自我约束、加强自身修养而要求上进的,我从来没有不教的。”(见《咬文嚼字》2014年5月34页)他们还列举多个书证以说明“束脩”应作“束身自修”解,这样才与孔子的教育思想相吻合。我再思量一下,觉得此解似较靠谱。因为把“束脩”作“干肉”解,则“自行束脩以上”中的“自行”和“以上”颇为费解,难道说孔夫子要人家送见面礼多多益善?而将“束脩”作“年龄标志”即“年十五”解,那么“自行”二字又作何解?可见朱熹大儒也有考虑欠周之处。设若家贫如洗,无法凑齐10条干肉而求知若渴天智聪颖的学生上门,孔子就将人家拒之门外乎?再说了,该章之上一章即“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在如此这般境界的名言后面突然接上要收见面礼的话,岂非有辱孔夫子学生们编排《论语》的智商?后来读王凯瑞整理之《论语》(万卷出版公司2009年10月第一版)在译介此章时说:对于此章的解释,“治《论语》的学者们长期聚讼纷纭,由于争论的焦点一直集中在对‘束脩’一词的训诂上,‘束脩’之解不一,皇疏申孔安国注,谓束脩为十束脯,是贽礼之物之至轻者,以此明孔子教化有感必应者也。郑玄《论语注》谓:年十五以上,能行束带修饰之礼貌者也。实则此两义可以并存。见师之礼固然需要贽物,然而如果是出于恭敬之心,也未尝不可。之所以要求学者进献‘束脩’,非为物也,是为不废礼也。”而郑玄之注在前,朱熹之释在后,后世之人何以多取朱熹之解呢?令人费解。后来又翻阅南怀瑾先生《论语别裁》(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9月第一版),见其中《孔子的学费问题》一节,就已说过“自行束脩”应为“自行检点”的意思,“我认为孔子这句话的思想是说,凡是那些能反省自己,检束自已而又肯上进向学的人,我从来没有不教的。”南怀瑾认为,“自行束脩以上”这句话的重点要放在“自行”两个字上。如果真的向孔子缴一捆腊肉,何必说自行,不说自行,就说自缴也可以。而从汉朝开始,对“束脩”的解释都是学费,好像孔子也在开补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