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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废通奸罪欲把偷欢变狂欢?

(2015-02-27 13: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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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韩国废除通奸罪

偷欢变狂欢

    媒体消息:韩国宪法法院26日裁定以法律处罚通奸行为违反宪法,侵犯公民基本权利,正式废除在韩国实行半个多世纪的通奸罪。当日韩国宪法法院9名法官对17起通奸相关案件进行统一审理,结果除两名法官反对,7名法官赞成通奸罪侵犯公民性自主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处罚通奸的现行法律条款违宪,由此在韩国实行62年的通奸罪被正式废除。

    得益于法院判决,韩国5000多名在2008年10月31日后因通奸罪被起诉或判刑的国民将不再受到法律制裁,否则根据韩国刑法规定,已婚通奸者和通奸对象均可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韩国法务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韩国女性犯罪人数超过40万人,创下5年来新高,其中通奸罪最多,比例高达47.2%。

    更为有趣的是,就在上述消息公开不久,又有一条来自媒体报道说,通奸罪被废除后,韩国成人用品商立即收到“红利”。26日韩国一家知名避孕套生产商的股价上涨近15%,另一家营销紧急避孕药的公司股价上涨9.7%,废除通奸罪对成人用品消费的提振作用十分明显。

    这条新闻至少有两大疑点值得玩味。

    首先就是韩国而言,女性犯罪中通奸犯最多,在所有女性犯罪类型中接近五成。这么高的比例,一方面说明作为韩国这样的比较自由的社会里面,人权人性压抑随处可见,另一方面说明,女性观念的超前与无羁渐成主流。这对矛盾,看上去与韩国的社会制度有些不协调。不过,透过这个现象,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在韩国,女性偷欢为何泛滥到如此程度,是不是可以简单推论,有近五成的韩国男人被戴上了绿帽?而更奇怪的是,这样的通奸行为为何能够大行其道,而社会仅仅依靠通奸罪加以惩罚,实际上并不能见效,如同飞蛾扑火?是不是韩国的丈夫们都病得不轻,只好让自己的女人出去通奸?

    在一个看点就是成人用品闻鸡起舞。这个更有意思,市场向来都是闻风而动的楷模。他们从这条消息中看到的不是趣闻,而是瞬间读到了商机。应该说这条消息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让人们从事情的背后能够解读到更多的讯息。这会不会预示着通奸者春天的到来?有着通奸罪这个律条尚不能阻挡通奸者的脚步,那么,一旦废弃了这条法律,那岂不是给通奸者更多的鼓励?会不会导致全民通奸,从而把偷欢演变成狂欢?

    当然,可能是不同国家文化不同,才有了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矛盾。我们权且将这件事当成一条信息、一个观察的外部世界的一个窗口。其他都与我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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