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网等媒体报道,近日,北京某旅游学校17岁学生小梅(化名)不慎怀孕,并在厕所马桶内产下一男婴。因担心被人发现,小梅两次冲马桶欲将婴儿冲走。未果后,又将男婴拉出并丢进纸篓,随后离开。事件造成男婴当场死亡,小梅被判处缓刑。
而类似小梅这样的情况已非个别。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仅北京市就累计发生未婚妈妈溺婴案件8件8人。几乎每年都有此类案件发生,这种犯罪案件在比例上已大大超过由年轻女性实施的其他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据调查样本显示,涉案的8名溺婴行为人,均为年轻未婚女性,其中年龄最大者20岁,年龄最小者16岁。此外,涉案的8名少女都是在公共卫生间自然分娩,在诞下婴儿后立即采取了主动杀害行为,且犯罪手段十分残忍。
而类似情况绝非北京一地才有,实际上全国其他地方也时有发生并见诸于报端。十几岁的少女还处于如花似月的年华,还是怀揣梦想的年龄,但是她们却因为无知而怀孕而杀婴,直至走向犯罪。这的确值得深思并采取措施加以改变。其突出问题应该是,少女身体发育的提早与性教育特别是安全性教育的滞后、甚至是空白所造成的错位所造成的。现代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少女的身体发育提前,性萌动也大大提前;但是其心理发育尤其是性观念却因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的滞后,却没有跟上身体发育的脚步,这样就不可避免的造成性无知带来的性盲动。特别是不知道采取安全性措施,从而导致了怀孕。
然而,情况到此并没有结束。由于国人一直认为,未婚生子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少女来说,绝对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这种认识和判断根深蒂固,为了保住所谓的脸面,加上无知与手足无措,情急之下就走上了残害婴儿的路子。应该说这是一个悲剧。不仅仅是家庭的,也是社会的,更是一个时代的。突出反映了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两性教育、生命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匮乏。
我们都知道,年青人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未来。但就这件事本身来说,也许不足以影响社会大局,但是,对于家庭和少女本身来说,影响是巨大的。这是其一。其二,其实这件事看起来偶然,其实是必然,看似是单一的偶发事件,突出反映出我们在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亟待要补课。这个课程是多方面的,既要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适应相匹配问题,更要及时发现其中的内在规律性和逻辑性关系,进一步增强系统性和预见性,避免对出现的问题或视而不见,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其三,人的发展才是最大最有力的发展,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始动力。因此,我们要见微知著,从这个别的社会问题中,捕捉到人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而实现人的发展现代化,进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不解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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