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南昌一对90后在校大学生未婚先孕,因害怕家人和学校知道,在宾馆生下女婴后,两人当即用掐女婴颈脖、用一次性筷子捅刺女婴咽喉和头部等方式将婴儿杀害。10月21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7年和2年。
报道进一步说,之所以发生这一惨剧,缘于俩人担心未婚生子让别人知道后会丢人,因此才下此毒手,将自己的孩子杀死。进一步的调查则表明,其犯罪动机系两人都来自边远农村,家庭贫穷,刚步入大学,面对未婚先孕这一人生道路上的突发事件,无法正确的应对处理,又缺乏法律常识而采取极端的方式。
这个案例确实让人痛心。痛心之处在于,一个本不该来的小生命降生了,但是刚刚来到人世间有被剥夺了;而她的父母因为剥夺她的生命而犯罪并受到严惩。这一切发生的原因却是如此的简单,因为无知而自感未婚生子丢人,于是别要消除让他们丢人的因素。
那么,女孩未婚生子丢人吗?的确,持有这种认识的人不在少数,而自感未婚生子丢人进而杀人的案例也时有发生。尤其是现代人的性观念比较开放,未婚男女之间突破禁区的也是常态,近几年来还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就很容易造成未婚先孕。长期以来,国人的婚恋观都是明媒正娶,经过洞房花烛之后方才怀孕生子,否则就辱没祖宗丢家人和祖先的脸。因此一直以来,中国人都是要先结婚甚至少不了仪式,然后才能生子。而一段时间,无论是法律还是有关的管理规定,都对非婚生子女带有明显的歧视,比如非婚生孩子户口、上学和就业以及遗产继承等方面,都与婚生孩子存在很大的反差。近年来,我国修改了相关的法律,非婚生子女才得以和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相应的,未婚生子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在现代文明社会,很少有人再把未婚生子当成一件丢人现眼的事情了。
但是,观念的转变非一朝一夕,尤其是在边远的农村,持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在少数,而且一时难以改变。而且这种观念还在代代相传,根深蒂固,以至于他们的后代,无论是打工者还是上大学的学生,由于受到这种强大的保守观念影响,经常做出有悖人伦和法律的事情。因此普及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于年青人婚恋观、生育观的教育。当今社会虽然不反对未婚生子,但是对于年青人来说,一定在有了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后再生子。因为孩子不是生下来就完事,还将面临着养育、教育等一系列的责任,如果父母太年青,自身都难保,又怎么能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长教育环境呢?从这个角度来说,过早生育也是对孩子不负责任。
当然,年青人难免有激情难耐、差枪走火的时候,在这样的情形下,一旦播下了种子就应该让其生根发芽,毕竟这是上天的恩赐,也是一种缘分,应该抛弃丢人的念头,及时和家人或亲友沟通,首先是要争取家人的谅解,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让孩子获得最好的照顾;而家长也应该了解,国家的法律是不歧视非婚生孩子,也没有必要把子女未婚先孕行为视为异类,他们最多只是一不小心犯了个错误。大家都是无辜的。做一个开明的家长。无数事实证明,在这件事上,只要家长开明,孩子就不会犯傻,更不会走文中这对小年青人的路子,那样不仅伤天害理,还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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