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4月4日上午9时左右,浙江奉化一栋使用不到20年的居民楼,发生了坍塌事故,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报道,这栋楼居住的多是老人还外来打工人员。一栋才使用不到20年的居民楼,以及特殊的使用监护者,这两个因素的合成,是的楼房坍塌事件不再是单纯的问题,需要引起政府与管理者足够的重视。
无论怎么说,倒楼都是个悲剧。但是,从这个悲剧的成因来看,浙江奉化绝非孤立事件,既不是开始,更不是结束。虽然此次事件调查尚未得出结论,但人们发现,近年来,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建设的楼房频频成事故主角:比较典型的事件有,2009年8月4日,河北石家庄市一座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二层楼房在雨中倒塌,17人遇难;2009年9月5日,宁波市锦屏街道南门社区的一幢5层居民楼突然倒塌;2012年12月16日,交付20余年的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2幢楼发生倒塌,造成1死1伤;2013年3月28日,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外山新村,一幢四层楼的民房倒塌。据称,这幢房子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2013年5月,福建福州市一栋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建筑突然坍塌。当地部门称,由于大楼楼体陈旧,正在进行装修。等等。可以说,发生在奉化的倒楼事件绝非只是孤立事件,而是一系列的问题积累的结果。

导致直接倒楼的原因不外乎这么三个:首要的原因应该是建筑质量问题。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但实际情况与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我国建筑使用寿命却只能持续25-30年。可以说,这是个先天性的缺陷,并且很普遍。其次是使用管理。这中间装修管理尤为不足。野蛮装修屡见不鲜。即便是新交付使用的房子,也会被砸个稀巴烂,不仅破坏结构,还会造成巨大的浪费。第三个因素就是维护管理。很多老旧房屋需要维护。但是现在

通过房改、购买等,房屋的所有权都落到个人头上,但是房屋是个特殊商品,公有产权与共同管理维护是其有别其他商品的属性,一家一户做不了。但是,老旧房屋一般都只剩下老人居住与出租,导致了日常维护管理责任的缺失。这个问题也是致命的,加剧了结构安全、用电与消防安全隐患,并且这种情况在老旧小区几乎很普遍。博主过去曾经居住过的一个老旧小区中,几百套的房子真正由房主居住的不到20%,而且都是老人带孙子上学居住,其余的房子全部出租。其中有一栋楼房更是被鉴定为高级别的危房,但是,因为机构变动等原因,这栋房子虽未出售,但是单位已经收不回房子,且房子已几经易手,找不到真正的房东了。
浙江奉化倒楼事件再次给政府与业主敲响了警钟。有关部门应该仔细研究分析倒楼原因,加快危旧房清理改造步伐,预防倒楼悲剧再次发生。(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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