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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女的赊账笔记碉堡了谁

(2013-11-04 22:44:30)
标签:

杂谈

失足女

赊账笔记

嫖客

分类: 城市表情

    近日,安徽芜湖警方在对该市一家浴场例行检查时,发现了不少名堂。他们打开一间包厢时候,抓到一对男女正在交易的现行。警方在包厢检查时,放在床头柜上一个本子引起警察的注意,上面记录着日期和电话号码,但都没有人名。依次是服务类别,再有就是金额,有的100,有的130。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查,涉事的女性姓徐,40岁,芜湖县人,她说家里条件有限,自己年龄也大了,不想吃苦才干这行。有的客人钱没带够,她就用本子记下每次的金额,时间长了才打电话催。原来,这是一本嫖客买春赊账笔记!

    涉嫌嫖娼,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于是,两位民警按本子上的号码,逐个拨通电话。其中,几位“男主角”关机,还有几个拨通了号码也不接电话。最终,有3人接了电话,并被请到荻港派出所。其中两位比较配合,可一位姓曹的老哥死活不承认。于是警察拿出赊账笔记一念,曹老哥架不住,红着脸承认了嫖娼的事实。他说自己是某企业的销售经理,事情捅出来在单位没法混了。顿了顿他又说:“警察同志,我都认,但千万别让我老婆知道。”最终,这3位嫖客受到处罚,涉嫌组织卖淫嫖娼的浴场负责人、经理等4人,已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面临刑责。

    嫖娼赊账!这真的让一干人马都“碉堡了”。首先,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事情。也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肃查处的违法行为。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一般能够赊账的情况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亲友之间。对于买春行为来说,如果都到了赊账这种地步,足以反映出这个行为是异常频繁的地步。那么当地警方究竟是怎么管理的?是放任还是放长线?抑或如有的媒体报道那样,与卖春场所、卖淫女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割韭菜般扫黄而牟利?其二,能够赊账,说明了某些男人道德底线不保,频繁涉足这些场合买春。但是歪打正着的是,这几个人最终通过警方顺藤摸瓜,还是没有逃脱惩罚。其三,对于浴场等色情暧昧场所,不仅通过抓现行,也能通过这本笔记证明涉嫌犯罪,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失足女记录嫖娼者赊账笔记,绝对是一个黑色幽默。它不仅折射出当下人的灵魂与肉体的分离,更反映出一个群体的道德没落。还反映出社会管理对于失足女这个群体的尴尬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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