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温州市龙湾区春晖高级中学给在校生发放了一份《德育工作协议书》及《附录》。《协议书》指出,对学生之间交往过密的行为,其中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学校将以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名义予以处罚。这个协议书最大的看点在于,同性交往过密。在《附录》中,校方列举了22条“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其中第4条为“交往过密(尤其是公然的交往过密,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对于同性交往过密也列入了特别严重违纪行为,并且要予以处罚!看了这个《校规》(其实是协议书,姑且以《校规》示之),让人有点儿忍俊不禁。
为何要这样说?是觉得这个校规确实有点奇葩。也许,学校的本意是为了加强管理。按照校方的解释“禁止学生交往过密实际上是为了杜绝学生早恋。”的确,高中生早恋一直是一个头痛的问题,学生一旦谈恋爱,多少都会影响学习,这一点举凡过来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加强对于学生的管理,使他们在有限的时间里专注学习,既是对学生们的一种责任和负责的态度,也是众多家长的期盼,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当下国人的一个基本心态。
但是,对于高中学生的管理确实有一定难度。但是,从这个协议书来说,也是断难起到真正的作用。一方面,这其中的度很难把握,无法得到真正的约束。怎样才算交往过密呢?这本身就很难界定。异性间只要没有不发生成人恋人之间的那些关系和举动(包括拥抱、亲吻以及性关系),除此之外的关系是不是都不叫交往过密?另一方面,这个校规还有奇葩的地方,除了约束异性交往的条规,还有约束同性交往的条规,并且认定同性交往过密也是特别严重违纪。但是,正如有关教育专家解析的那样,在学生成长过程中,“铁哥们”“闺蜜”和“死党”等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同学之间的情感交往可以满足其情感宣泄等需求,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部分学生性格外向,与同学、朋友交往密切,校方不应对此多加干涉。
不容否认的是,受到当下社会环境的影响,一些学生的行为方式已经成人化,媒体经常披露每年在高中毕业季都有一定量的高中女生到医院做人流,强化在校学生的交往管理本身是一种需要。但是,不论是对同性还是异性之间关系的管理,如果管理办法本身就有很多破绽甚至违背公序良俗,就容易产生误导,会让学生不知所终,非但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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