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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政府采购价高于市价正常吗

(2013-02-25 23:02:14)
标签:

笼子

分类: 杂谈

    政府采购质次价高的问题一直饱受诟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制发展报告》披露,部分地方政府去年1月至9月的采购商品,8成高于市场平均价,超过一半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以内。该蓝皮书还指出,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十分突出,资金浪费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至9月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8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以内,17%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至2倍,5.2%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2倍至3倍,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

    原本作为遏制腐败、节约资金而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为何严重违背初衷、沦落至此?况且,政府采购一般都是批量购买,按照常理,团购价应该更低才对,为何比个人零买还贵?真正的奥秘在于暗箱操作。原来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这些潜规则,供货商都心知肚明。“你不花钱送礼搞关系,很难拿到政府采购的单子。既然供货商需要在政府采购中‘额外花费’,精明的他们就会想方设法把这些钱再挣回来,办法就是把政府采购价抬得‘特别高’。采购部门对此也是明白得很,只是花纳税人的钱无所谓而已。”一位曾经参与过政府采购的供货商毫不讳言。

    据了解,政府采购看起来公开、公平、公正,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提前透露标底给“自己人”,合伙商量好“围标”等操作方式早就不是什么秘密,甚至很多地方出现几家企业长期垄断政府采购的局面。围绕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利益链条,目前已经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利益衍生体。在这个圈子里,一些招投标专家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同流合污者”,也因此得到“好处”。 据知情人士透露,现在专家的腐败也非常隐秘,只要他不与投标人直接联系,就不能说他串通,更不能说腐败。个别评标专家一年的灰色收入至少在20万元以上。 此外,少数政府采购人员也与供应商沆瀣一气,通过权钱交易、商业贿赂,在政府采购中分得一杯羹。

    政府采购施行以来,最大的变化在于,采购权由原来分散在各单位向政府采购中心集中。表面上看,原来分散在各单位,各自使用权力来寻租,不好监管。集中采购后,集中在采购中心了,监管就更容易到位。有了问题,必然和采购中心脱不了干系,经办人也脱不了干系,也就是在采购中有更多的人介入,自然容易做到公开透明一些。但是,事实上看,这也是一厢情愿的事情,更多时候恰恰呈现相反的结果,集中采购产生集中腐败,这或许就是8成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均价这个原因。道理很简单:

    一是分散采购虽然有不方便监督的问题,但是通常采购额度不大、不持续,因此,作为经办人员来说,往往感到腐败成本太高不值得而放弃。同时,由于有预算约束,各单位用于采购的资金不仅有限而且必须“算着花”,即便有人想捞好处,也是要在经费的小盘子之内。但是,集中采购就不一样,大额的、持续的采购,没必要每一笔采购都那么斤斤计较,“捞好处”的几率很大,性价比很高,如果监督不到位,就极易发生权力寻租、“捞好处”行为。 

    二是供货商公关目标明确,行贿费效比高。因为集中采购把采购的权力集中到政府采购部门,供货商的攻关目标很明确,即便单笔公关失手也没有问题,相对于分散采购的“一锤子买卖”来说,他们还会有其他机会,因此会不遗余力公关。

    三是事实上的监督难以到位。现在的政府采购部门一般都放到同级政府的财政部门,或者是财政部门的“内部人”操控。这等于把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集于一身。过去分散采购尚有财政和审计两道关口控制,现在仅剩下审计一道关口。同时,采购部门人员也存在着素质不高等问题,极容易发生“窜通”、“围标”等违规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看上去很美,但是实行起来却弊端易见,追究起来肯定问题重重。缺乏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过于集中又监督不力的权力更会无法无天。如何探索政府采购的新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和机制的笼子里,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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