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已经先后发生几起收监人员在看守所和监狱里身亡的事件(以下为了表述方便,统称看守所)。就在广东男子罗静波于2月28日被羁押在儋州市第一看守所发生“躲猫猫”事件而身亡后不久,4月23日,又发生了50岁的武汉男子李文彦在在江西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的事件。而据看守所称,李是因为在后半夜做噩梦喊不醒,被发现脉搏微弱,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有媒体称之为“噩梦门”)。
虽然,噩梦门的问题尚处于调查取证中,具体的原因还无法给定,但前面的那个“躲猫猫”事件,在公开的事件真相中,不是犯人“躲猫猫”致死,而是牢头狱霸使然,只是有关部门在事件真相上“躲猫猫”罢了。但是,不管是掩盖也好,回避也好,真相就是真相,是躲不了的。虽然后面这个“噩梦门”事件,有关方面也是在闪烁其辞,但是我想一旦真相大白于天下,遭遇“噩梦”的恐怕就不止于李文彦一人了。
现在的问题是,为何这样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呢,这恐怕才是问题最为关键的所在。躲猫猫事件官方公布的真相是牢头狱霸所为。那么,这些牢头狱霸为何能够存在、做大,甚至于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为何在最该讲法治的执法机构里生长出这样的怪胎?显然有它存在和发展的根源。首先,牢头狱霸是封建社会遗留问题的沉渣泛起。我们在看过去的电影里和其他文学作品时候,都有体会。这也是“以黒治黑”等落后的犯人(包括嫌疑人,为了叙述方便)改造手段的借尸还魂。说到底,是个别看守所等执法机构执法不作为、而默许这个行为的具体反映。联系到目前有些公安机关在发生民间纠纷时候,特别是发生流氓滋事时候,常常就是以没有发生实际性的人身伤害事件,而坐视不管的现实,感觉到很有必要认真对待这种执法不作为的问题。因为等到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再来做善后处理而不是预防,毕竟为时已晚。其次,不排除个别执法人员以权谋私问题。看守所和监狱都是改造人思想和行为的地方。但是,牢头狱霸这个本身就是被打击的重点,竟然在改造他们思想和行为的地方做大,为所欲为,肯定得到有关人员的默认。不排除背后有利益交易。
好在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感觉到这方面问题严重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决定自4月20日起,对全国看守所开展为期5个月的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根据方案,专项活动将全面排查掌握“牢头狱霸”情况,对符合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牢头狱霸”行为特征的,按照相关规定,坚持“露头就打”,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这是必须的,但是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注意牢头狱霸的成因,从根本上加以防范,不要让看守所成为停尸房的问题在发生,最大程度维护犯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公民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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