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节是第一个法定假日。清明节是祭奠先人的日子,也是外出踏青旅游的好时节。而作为法定假日,体现了法制时代政府的人本意识。因此,如何把好事办好,却是考量一个地方政府管理能力的试金石。
4月4日一大早,就和家人一起赶往公共汽车站回老家祭祖。很久都没有体验过乘坐城市间公共汽车的感觉,今天决定一出门不打的,就坐公共汽车,尽管才7点多钟,但是明显感觉车上人很多,很拥挤。挤到旅游汽车站,还没有进门,远远看到一条长龙前不见首后不见尾,足有600人的队伍一字排开。开始还以为是去别处的,等到买好票却发现,原来这条长龙就是我要回家的队伍。一看这阵势,心也凉了大半截了。票买好了,退票又要交手续费。反正离家不远,一个小时的车程,今天回家就行。慢慢等着向前挪动。好不容易登上车,以为这下好了,赶紧给家里打电话。可是,这样的状况没有维持到10几分钟,车辆就开始慢行,随即简直就像蜗牛。
原来,在这个城市西部10几公里处,有一座山,是城市的公墓所在。因为公墓进出口都连接着这条国道(也是连接两个城市的主干道之一),全天就有10多万市民前来祭扫。于是,国道上来来往往的车流和清明祭扫的车流、人流合成一起,一眼望去,也是前不见首,后不见尾,不仅如此,因为公墓出口直接与国道交叉,警察们只好一拨一拨放行返城的人流,这样下来,不仅阻断了外来车流,连出城的车流、进公墓的车流和人流也不是受阻,整个不到10公里长的路程,我们前后公花了近2个小时的时间。同时,市民祭祖行为也因为交通拥堵而变得艰难起来。
不仅如此,因为向对方发出的车辆全部堵在半途之中,造成了车辆不能循环,结果,在车站又造成人员的积压并越积越多。我们在等车过程中就发现,有些等车等的不耐烦人已经和车站管理人员发生了争吵和肢体冲突。
其实,从当时的现状看,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是有条件的,只是有关部门的预见性不强,造成了应该采取的措施没有采取,结果才造成这样的问题。
1、在尚没有到公墓所在地的地方,有一条连同两个城市的高速公路。交警完全可以在此设立临时指挥所,非进入公墓的车辆,一律在此上高速公路。为了减少过境车辆的收费,当天可以凭交警发放的过境条,按照国道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部分,可由市政府弥补,或者提前报告省政府,不足部分免除。这样大部分过境车辆就实现了和祭扫车流人流的分流,交通压力就会大为减轻,人们也就免受堵车之苦了。
2、鉴于该处为这个城市唯一的大型公墓,对于进出口与国道平交的所造成的拥堵应该有预见(据说每年都堵)。那么从长久计,应该改平交为立交,也就是说,在进口处,应该建提前分流的匝道;在出口处,要实现跨路立交,再改匝道入干道,这样就不会阻断出城的车流,也不会阻断进城的车流,实现顺畅通行。
作为一个外行,说的不一定对,但是感觉是这个理。还有重要一点就是,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作为,其实办法肯定比困难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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