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26、7岁,和男友恋爱了5年至今未婚,虽然男友家里一直在催促,但是她还犹豫不决。原来,她对结婚有个前提,一定要现有房子才能结婚。但是,由于这个城市的房子达到了8000-10000元每坪,要想买一套房子要花费近百万,可是她和男友的收入不算高,双方家里的收入也都一般,要想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真的还有些勉为其难,无奈之下,她就和男友这么拖着,而这么一拖就是四五年。
现实中向这样的女性情况还真不少。先要房后结婚似乎成了当今女孩子结婚时的一条不成文规矩,也难怪不久前还有房地产专家在论证中国的房价是由年青未婚女孩子推高的,当时颇不以为然,但是现在细想一下,还是有些道理的。
结婚确实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其中当然包括房子。可是,如果因为暂时无房而不结婚甚至于和男友分手,那么是不是把婚事当儿事呢?实际上,暂时无房并无妨,因为只要两个人婚后能够齐心协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应该是可能的。有人认为,在35岁之前一般不要卖房子,租房子倒是比较可行的。35岁以后,个人的职业生涯相对比较稳定,收入也相对比较高,而且孩子也处于花钱相对比较少的阶段,加上一定时间和金钱的积累,此时买房是最合适的时机。当然,是否一定在35岁也不一定,主要是看经济条件什么时候允许。
这么看,女孩子千万不要再拿房事对婚事说事了。男孩子们现在压力已经很大了,按照国人的传统,结婚买房又多半是以男方为主,过分强调房子,可能导致他们对婚事的恐惧,最后会厌倦婚事,这世界上本来就是由男人和女人组成的完整世界,婚姻中如果缺少了另一半就不会完整;同时,你决定要和一个男人结婚生活一辈子,那么你也一定希望他幸福,只有他幸福了,也才有你们共同的幸福,如果背负沉重的十字架结婚,哪岂不是也在剥夺你们共同的幸福么!
女孩子,别在婚事和房事间徘徊了。
请您支持
,谢谢!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