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言下之意,如果你吃了就肯定遭报应。这个预言最近就真的被验证。据东亚经贸网报道,男孩小强与同乡伙伴一起来到德惠市打工,与另外两名女孩子同租了一间房。那天,小强喝酒归来刚睡一会儿,同租一房的女室友恰巧洗澡归来,借着酒劲小强把室友强拉进屋,先是一番语言挑逗,见对方对自己毫不动心,小强强行将室友摁倒在床,撕掉衣裤,室友一边求饶,一边奋力反抗,撕扯当中,小强突然大喊一声,捂住下体倒在床上。后经医院检查,小强下体为重度挫伤,可能会影响生育。目前,德惠市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强提起公诉。
看了这则报道,感觉有些不可思议。首先感到真是世风日下,男女混租、混居居然那么随意,发生问题是迟早的事情,这点这两个女孩子应该是能够预见到的。所以,虽然发生了小强强奸未遂,责任主要在小强,但是,女方也应该承担责任的。
其次,作为这次事件的主角小强,可以说是咎由自取。古话就有兔子不吃窝边草,你偏偏就吃了,不但吃了,而且还是强迫吃,最后落得个鸡飞蛋打。退一万步来说,就是想吃窝边草,你也得商量着吃,要靠感化才行,性急吃不得热粥,这个道理难道不懂吗?
最后需要对有关部门说点什么。现在对社会管理好像是放任自流,似乎只要不触犯法律,哪管什么社会公德不公德的,像男女混租、混居这样的事情,好像就没有人管,这样焉有不出事的道理?就是他们的行为都合法,但是与道德肯定不符,需要进行道德劝诫,否则等到出事才来介入、管理,后果已经形成了,为时已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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