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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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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过度包装,这“病”得下猛药

(2022-10-17 13:09:46)
标签:

药品包装物减量

团体标准

推荐性

资源浪费

患者负担

分类: 时评

2022年10月13日“圳论”公众号


  前些天,上海市正式发布全国首个药品包装物减量指南——《药品包装物减量指南 片剂和胶囊剂》团体标准。近日,记者深入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发现,实施新标准使企业降本增效,为未来药价下调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去药店不难发现,一些药品包装结构越发复杂,比如,采用“连环套”——大盒套小盒,小盒里还有更小盒;还有些药品包装得很豪华,乍一看像礼品。


  药品过度包装,看上去很美,其实是一种“病”。药品过度包装抬高了生产成本,最终转嫁到求医问药者身上,可以说是一种“二次伤害”。药品过度包装造成的资源浪费也不容小觑——一是过度包装本身造成资源浪费,二是过度包装往往是大包装、精包装,造成过期药增多且回收难,同样会造成用于药品生产的资源浪费。


  药品过度包装,却被一些药企当成“药”。业内人士说,同样的药摆在一起,一种包装简单价格低,另一种包装精美价格高,因为部分消费者认为包装精美的药品质量更放心,再加上广告宣传,往往“豪华版”药品销路更好。所以说,药企把药品过度包装当成了解决销路问题和破解营收问题的一种“药”。


  限制药品过度包装,不仅能减少资源浪费,还可以降低患者负担。上海市发布全国首个药品包装物减量的团体标准,为药品过度包装之“病”开出了“药”。但是,团体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是否采用取决于药企自愿。因此,如何让药企主动采用这一团体标准来为药品包装“瘦身”,就是下一步相关部门应该考虑的事。


  通常来说,国家会采取鼓励措施来推动厂商采用团体标准。但是,仅凭药企自觉,一些药企在经过盘算发现“得不偿失”之后,就可能将药品包装物减量团体标准拒之门外。因此,治理药品过度包装问题,还应有刚性规定。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相关法律来限制药品过度包装,这一步绕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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