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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蒲浪律师案例快报--违法出借资质终自食其果

(2010-01-07 14:37:26)
标签:

杂谈

分类: 办案手记

 

     2007年即接手的一个案子,成都中院近日终于送达终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家违法出借资质的装饰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成都美特斯邦威公司在春熙路的店需要更换招牌,找到一家礼仪公司,此礼仪公司自称和某大型装饰工程公司是合作关系,由其出面和邦威公司签订合同,但实际施工报建等全部由有国家装饰设计甲级,施工一级企业资质的某公司负责。遂双方签订合同。

     礼仪公司很快持装饰公司的各种资质复印件及装饰公司的设计图纸向春熙路管委会报建,并入场施工,在施工中,礼仪公司将旧广告牌等拆除工作又分包给第三人刘某。第三人雇佣数名工人施工。一名工人不慎从广告牌上摔倒致重伤残疾。遂诉至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礼仪公司、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伤者自己承担百分之三十的损失。刘某和礼仪公司无赔偿能力,最终装饰公司只得全部买单,装饰公司于是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提醒:出借资质或者公章之类的,会对可能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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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QQ初步联系后,如有必要可以电话联系或者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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