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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人的有趣质证

(2008-03-31 12:43:42)
标签:

杂谈

分类: 办案手记
 
对证人的有趣质证
    证人AB,应对方当事人C邀请作证,证明其陪伴C至某单位协商过某事。据确凿了解的情况,此证言纯属伪证,但其实对实体没什么影响,所以并不是很在意。但还是令我觉得不快,用拙劣的把戏来骗人,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面对在庭前商量好细节的两个证人,如何质证,似乎除了从证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关系说明其证言不可信外,很难当庭盘问出对方当事人作假。经过短暂的思考,我决定博一下,力图揭示两个证人的不可信和蓄意假证。

       我问了第一个证人几个看似和案件事实无关的事情

        一、何时从何地出发去某单位

        二、何种交通工具

        三、另一名证人如何到达某单位

        问完这三个问题,我表示可以传唤下一个证人了,此时对方当事人坐不住了,径直往法庭外走,被法官制止,对方表示要如厕,水火无情啊,法官表示要休庭。我知道对方当事人肯定要出外面和另一个证人串谋,以免下一个证人被我问同样问题,由于没有预谋而露馅。我向法官表示希望质证完毕再休庭,法官没有准许,大概法官也没想到我是准备当庭通过质证让证人露出马脚,因为这种本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无不是早就合谋完毕,难以问出有用的。但我分析其合谋程度应该不会细致到出发时间,使用交通工具如何,三人会合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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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2-28 0: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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