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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次罚单与30个鲜活的生命

(2006-10-04 20:08:03)
 

164次罚单与30条鲜活的生命

十月一日,在举国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7周年之际,在重庆却发生了一起公交车撞断嘉陵江石门大桥栏杆,沉积江底,导致50人死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而违章查询的结果叫人目瞪口呆:出事的车辆B41067从今年1月17日至9月19日,短短八个月就违章高达164次,并且至今未缴一分钱罚款。据悉:肇事司机先前曾经出过车祸。(见10月3日《信息日报》)

出现车毁人亡表面看是一个偶然事故,但不到一年时间出事车辆就已违章高达164次,平均每三天两次,其密度之高,频率之大令人咋舌。从报上我们无法得知B41067车违章是哪些方面?是撞红灯,还是过黄线?是逆行走,还是乱停靠......?但让这样一辆违章频繁的车辆继续行驶,出事只能是必然结果。

违章罚款的初衷,就是要让当事人吸取教训,通过经济处罚的手段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令人遗憾的是;这辆违章车一而再,再而三违章后,罚款一分未交,照样跌跌撞撞行使在自己的线路上,直到164次违章,直到30条鲜活的生命瞬间消亡。据当地交警讲,在车辆违章给出罚款通知后,在车辆年审时,不交纳罚款就无法通过年审。言下之意,平时违章后,交不交罚款,接不接受教育无所谓。不知这是制度设计的悲哀,还是交警执行的悲哀?我想,如果在违章后,让违章者接受一半,甚至是十分之一次教育和罚款,此次重大交通事故就很有可能避免。

“车祸猛于虎”。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成百上千,其国家、单位、家庭的损失数以亿计。金钱有价,生命无价。有关部门在查清这起特大交通事故原因的同时,还应该认真查查还有多少像B41067这种违章车在带“病”作业?还有多少应缴罚款或受到教育而未实施的司机在开车?还有多少应注意而未注意到的地方?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像B41067那样,带着164张违章处罚单跌如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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