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随笔杂感 |
对于北京房价在2006年涨幅大幅度降低的说法,笔者基本不抱太大希望。2005年北京房价涨了20%,刚刚出来的数据是2006年1-2月,北京市商品住宅预售交易平均价格677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了997元/平方米,涨幅为17.3%。和2005年的20%相比,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难以相信所谓的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是可以理解的。
预计今年北京将会出来不少土地,但是对2006年市场的影响更多是在心理上的,达到降低或者稳定房价的目的,实质上是很难的。相对于2005年,今年的供应是大了些,但是由于2005年的调控,一些人的购买推迟到今年,需求尤其是中低价位的房子的需求十分旺盛,这种劲头是今年的供应难以满足的。最近,了解了几个中低价位楼盘的实际销售情况,情况简直糟透了——一下子都卖完了,没有了,简直都疯了似的。可以说,无论采取加大土地供应量,还是采取多种手段抑制所谓的投资性购房行为等手段,想改变2006年北京房价的上涨势头,比较难。唯一的办法,是不是政府部门采取价格监管的时候到了?煤、电、油价政府管得,我看这房价政府更应该管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条说得很清楚,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范围包括:(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5条当中,起码前3条房地产都占了,政府物价部门就应该对房价加强监管,不能任由开发商说了算。目前住房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房子又是生存的必需品,北京的房屋租赁价格也很高,加之中国人的文化观念影响,绝大多数家庭都通过买房来解决居住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责任通过有效的手段,包括行政手段来强力干预主宰老百姓生存和生活的住房价格——一方面保障开发商的合理利润空间,一方面保障大多数公民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住房的权力。
北京的水价涨、月票价格上涨都要开听证会,房价为什么不能听听消费者怎么说?普通商品明码标价,上涨下跌都十分有限,为什么房价就能三天一变,一天三变,开发商说加多少就是多少?房子这种关系到亿万家庭生活、安居,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的产品的价格为何不能更大程度地进入到政府价格监管的视野?政府对房价实施更多的干预,并无损于市场经济,损害的只是一少部分以市场经济为幌子的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赚钱是商人的天性,购房者将高房价怪罪到开发商身上,虽然无可厚非,实际上是找错了人,商人哪有不逐利的?因此,政府在这个环节下,价格的监管就不能缺位。长期来看,房地产的价格应该,也是可以由市场来调节的,但是,目前北京的房地产市场,由于2005年供地不到位,各个环节的监管缺位,导致房产价格飞涨,现在已经到了政府采取铁腕干预、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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