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随笔杂感 |
人与狗素傍巢而居,说来也算渊源已久。“周有犬人,汉有狗监”,唐有狗坊,元有狗站。自古以来,文人雅士对狗也不乏记述,其中又以干宝《搜神记》中的《义犬冢》最为得名,说的是主人李信纯醉酒遇火,犬运水救主、力竭而亡的故事。“犬见火来,乃以口拽纯衣,纯亦不动。卧处比有一溪,相去三五十步,犬即奔往,入水湿身,走来卧处,周回以身洒之,豁免主人大难。犬运水困乏,致毙于侧。”义犬的故事遂传到了太守耳朵,太守亦生哀怜之意,命备棺椁衣衾厚葬,在襄阳纪南城筑义犬冢,高十余丈。故事中的犬名曰“黑龙”,凑巧晋陶潜《搜神后记》亦载有一则类似的事情,犬名“乌龙”。唐冯贽《云仙杂记》撮其要,载云:“会稽人张然,滞役经年不归,妇与奴私通。然养一狗,名曰乌龙。后,然归,奴惧事觉,欲谋杀然。狗注睛视奴,奴方兴手,乌龙荡奴,奴失刀杖。然取刀杀奴。”二犬之义举,皆不免令人嗟叹。《荀子·荣辱》中亦有“乳彘触虎,乳狗不远游,不忘其亲”的记载,亦多存赞誉。由是观之,在古人眼里,犬也算是动物中的忠义之士了。
狗不仅忠义,还聪颖无比。晋书陆机传:“初,机有骏犬,名曰黄耳,甚爱之。既而羁寓京师,久无家问,笑语犬曰:‘我家绝无书信,汝能赍书取消息不?’犬摇尾作声。机乃为书以竹筒盛之而系其头,犬寻路南走,遂至其家,得报还洛。其后因以为常。”故事听起来颇有几分玄妙,有似于现代的飞鸽衔书,不过,在动物中,狗确也算是极聪明的一类,不然千里替主送书恐怕不是一件易事。今天邮政发达,快递公司也遍地开花,恐怕再也没有谁有陆平原这番兴致和胆量了。不过,喜欢狗的人委实没有减少,原因之一,我想多半也与狗的聪明分不开。常言道,“狗通人性”,聪明怕是最主要的;犬彘素相并称,彘为猪之别名,但猪狗性情相差实在太远。猪一旦食毕,但知整日昏睡,醒了也只知道去打量槽间,比起狗,确少了几分可爱。
从前,我住在四川乡间,狗可谓是经常可以见到的极为平常的动物。陶潜的诗句,“犬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鸡犬之声相闻,也实堪称乡村一景,是蛰居城市的人一辈子难以享受得到的境界。“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哪里能闻到犬吠声,哪里便有家的温馨。乡村薄暮,雾霭渐起,是远人归来的时刻,此时犬吠也最为发达;其次便是诗句所云的夜半十分了。从前公社时,乡村常有露天电影,每每散场,便到了午夜,四山都是亮煌煌的火把,犬吠声也骤然四起,在黑夜中遥相呼应,其声空旷辽远,宛如天籁齐鸣;犬不同,声音也有别,或浑厚,或尖利,或绵长,或铿锵,或轻灵,或悲怆,倘若细细辨别,万狗齐鸣之声中,或许也能识得自家犬吠声,便能在黑夜里给自己心中壮胆。在乡间,常走夜路的人都有一个经验,暗夜行路,身边要是有只狗,比一个人跟着还强,因为狗性喜动,总是不愿意规规矩矩地走路,必在你身前身后蹦来窜去,不肯稍有歇息,让你觉得四面仿佛都有一个警卫。深夜归家,往往也是人还在百米之外,狗便突然从黑夜里奔出来迎候。那种亲热劲头,仿佛多年未曾谋面的老朋友。
认熟不认生,也算是狗的秉性。《战国策·齐六》:“跖之狗吠尧,非贵跖而贱尧也,狗固吠非其主也。”“狗吠非主”在今有些贬义,这对狗实在有些不公;人臣各忠其主本也是伦理常情,对狗也未免苛刻了些,不过,确也可看出狗一贯的忠心义胆。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狗都欺生,有些狗虽面相悚然可憎,视之不免心惊腿颤,但一经主人三声呵斥,便乖巧得很,不敢再作声。不过,客人的心里终究没底,非要待犬们消失在视线之外,心方能踏实下来。从前我到别人家里做客,最怕上饭桌,因为吃饭时刻亦为狗们归家之时;人在椅子上,狗在桌下钻,犬嘴与人腿亲密接触是家常便饭,两只腿禁不住要打颤,生怕哪只狗一不小心看错了食物。饕餮之时,还不能只管自己忙乎,还不要忘记挑些上好的东西,以讨好讨好桌子下那个叫人揣摩不透心思的家伙。雅舍主人梁实秋先生也曾写过一篇《狗》,其中引用了马克·吐温的一句话:“狗与人不同。一只丧家犬,你把它迎到家里,喂它,喂得它生出一层亮晶晶的新毛,他以后准不会咬你。”不知道马氏在什么场合或者文章说过这样的话,梁先生没有交代,所以不能推断马氏对狗究竟是什么态度,不过,做客的人这个时候心里都巴不得马氏之言千真万确才好!
欲真正了解狗的性情,还非得自己有一段养狗的经验才行。十多年前,我家也曾先后养过几只狗,一黑,一花白,一纯黄。乡间呼狗,多据颜色,比如,毛皮花白的狗便唤名“花儿”。四川人叫“花儿”的时候,舌头卷得厉害,两个字一溜而过,叫起来特别亲切。一日三餐,饭后残汤剩水多是狗的佳肴,我开口便唤:“花儿呐呜呜——”狗的听觉很灵敏,老远便能辨明主人的声音,遂风驰电掣,撒腿回奔。三只狗中,印象最深的当数那只大黄犬。说大,其实也不算大,只是和它的前任“黑儿”和“花儿”相比,稍微要强壮些而已。“黄儿”极通人性,从来不欺客,无论生人熟人;生人来了,我们顶多朝它呵斥一句:“是客哟——”它便仿佛听懂了似的,知趣地退到一边。“黄儿”恋家,有一年,我们从半山腰的老宅四合头迁居元龙观,它死活也不肯走,后来还是三叔用绳子五花大绑把它套走的。套绳的时候,它也一点不肯屈服,赖在地上,又是嘴,又是爪,折腾了半日,三叔的手还被蹭出血。不过,只是刚好破了点皮,“黄儿”还是没有动真格。“黄儿”从来不远行,守家是它的天职,但我离家上学是例外,每次总得跟我好几里地,不大声呵斥它几番,它断不会回头。有时,即便喝住它了,待老远回头一看,“黄儿”还站在原地往这边张望。上了中学大学,我通常半年才回一次家,每次还没有到家的时候,“黄儿”便跑来迎接,一面欢叫着,一面轻咬我的手。我常常吃惊于狗的记忆,离家半载多,它居然还能记住我!“黄儿”一共活了四年,有一年夏天的一个月夜它被疯狗咬了,中了疯,随后几天,它困在檐下朝天乱吠,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我们便请来了猎人。80年代,一到油菜花开季节,不知何故,家乡的狗多得狂犬病,疯狗咬人致死时有所闻,乡下人闻狗色变,狗便渐渐少了。相反,近年来,倒是城市里兴起了养狗热,犬吠之声在乡村反而越发难觅了,回到家乡,有时竟也莫名地生出若有所失之憾!
其实,养狗还是最宜在乡间。城市养狗,大抵不过是一种消磨时间的乐趣,但城市空间狭小,狗的活动天地并不大,因此城市里的狗似乎少了一分动物的天性,有些像一个时常要受到管教的问题孩子。况且,在城市里狗粪也是一大难题。据说在巴黎,市民养狗者甚夥,大街上便溺满目,城市大伤其雅。近年来,北京养狗之风亦日盛,便溺虽不及巴黎那么惹眼,但若进了一些小区,就极易窥见其腌臜之状。我所居住的社区,不过几幢楼而已,一到傍晚,楼下本来就不大的园子便成了狗的博览会。我对哈巴狗没什么研究,也分不出个名目来,但满地的便溺着实令人反感,尤其一到夏天,整个园子被弄得龌龊熏人,叫人非绕行不敢上楼。但不知那些狗的主人手执细链子,整天殷勤地跟在狗臀后作何感受!所以,在城市里,虑及环境卫生和大众的健康,养狗的确应当在法律上受到更有效的限制。真正想肆无忌惮地养狗,且还夭夭故园去!
(2000年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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