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跟贴挂个主贴。标题是顺其观点拿来的,只是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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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江湖』从猥亵山歌狂热追捧看强奸文化的大众娱乐
『笔墨江湖』农民娱乐,撕裂的文化断层。
首先,说下关于这山人组话题第一篇文写作背景:
那日,接新浪编辑电话相邀,作文以支持其关于山歌三人组话题炒作。然仔细欣赏了几首歌曲后很诧异于观点的格格不如,若是三人组值得如此大肆炒作的话,我想比这更有价值,更需要炒作的话题实在不胜枚举。
退一步说,假设三人组是属于原生态民歌的范畴,(关于何为原生态,我在文中已经阐述过。)那么抢救那些正濒临绝境,更具有民族文化精粹的,远远要比其有历史价值多。而事实上,这些经过大肆篡改,进行媚俗处理过的歌词,与真正代表民族精粹的原生态精神,早已背道而驰。
而我做上两篇文的根本目的始终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的媒体与看客究竟该站在怎样的立场上来正确看待与引导这三人组现象。作为这事件的主体,他们不同于历往那些主动出位以寻求一夜成名的诸如FRJJ,木子美之流。对于从未接触过网络,不知道在这虚拟的世界还有这样一个神奇世界的他们,也许编撰传唱这些歌曲的时候,最私底下的期盼只是希望能通过这些带色的碟片,换取一定物质上的回报。于是便自然而然地在原本口口相传的民歌基础上加入更多低级趣味的东西以迎合市场需求。而擅变的媒体似乎总热衷于推波助澜一些非文化来取代文化炒作以迎合看客们的口味。
我承认作第一篇文时,带了些许个人喜好的成分,比如对三人组形象的描述。但我用意并不是抨击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而是仅仅针对此种媚俗的文化现象提出的质疑。(而当辩论进行到此处时,我发现话题早已迷失方向。)这里需要指出与声明的是,没有农村与城市间的歧视,我,俗人,不是所谓的城市精英,个人,绝没有任何歧视农民的想法,说到底,上溯几代,我们都是农民的后代,何况人与人之间本没有贵贱之分,这也是我一开始就已经强调过的观点。
我始终主张通过三人组现象需要关注与探讨的共性:媒体对文化的引导,随流媚俗还是坚持理念。而不是只针对这三个组,这只是个例。事实上,在这一夜之间被炒作得轰轰烈烈的三人组现象中,媒体与看客究竟有多少是站在文化的立场上来看待与思考问题的?我想,更多的人恐怕只是看中其间的眼球效应,比如说那些带荤的歌词,情色的表演。站在剥开他人伤口,俯视的角度上以获取最大满足的快感。
诚然,不管是民间流传还是文字记载下来的民歌中,不乏性话题的酸曲,情色、艳情、甚至黄色小曲。但真正能算得上优秀民歌作品的,被更广泛地认可,可以视作为艺术作品的,很少有直接露骨地言说性爱,更多的则是以隐喻象征的手法描写。如孔子删定的《诗经》;如采集收录记载于文献中的十多个珍贵文本:《乐府民歌》、《敦煌曲子词》、《挂枝儿》、《山歌》、《夹竹桃》、《霓裳读谱》、《白雪遗音》、《闺艳琴声》、《俚曲艳编》等。都是以比较含蓄的手法表现情爱和性爱。而这样的文字,让人在欣赏的过程中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共鸣与美感。我很怀疑三人组,这些经过庸俗化处理的歌词除了能给人感官上短暂的快感外,还能有多少美的韵律或让人思考共鸣的价值。也许有人会提出虚伪一词,认为民歌经文人整理收集,用文字记录下来的过程中,没有表现出自然天成的真实面目,即人本来的七情六欲。而我的疑惑也便就此而骤然而生——难道情色、艳情、甚至黄色小曲就应该放在大庭广众之下,一定要把性暴露、性展示与众人就是崇尚真实?色情甚至黄色小曲就一定要放在文化的高度来推广发扬才算是发扬民族的传统的么?请注意,我这里只是指色情、黄色。这样的结果恐怕便只能走入文化误区。我们似乎喜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要么全盘否定,要不照本宣科全盘接受。缺乏明辨是非,去伪存良的能力。发扬精华:深厚、人文、幽默、智慧……去其糟粕:色情、龌龊、下流、淫秽……那才是我们对民族文化继承与发扬应该始终保持的清新态度。而这便该是媒体肩负的责任。
其实各自观点早就摆明,再辩本无意义。话题到此为止吧。
解释下:
关于强奸视觉一词,不是我首创,更不是我独享之词。而按照某理论,凡是使用这词的,都有被强奸的欲望,那么,我有责任告诉你一个很不幸的事实,你被文字强奸了……(此处省略N字)
关于伪道士,建议重读,理清原句语法。
关于辩论,转贴就不必了吧。人云亦云,有垃圾也有精华。而事实上,那篇文中,有很严重的定位错误——
山歌三人组:城里人好糊弄
culture.cnhubei.com文化湖北02-2211:00
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那些大量的黄色小调民歌就是精华,为什么?因为它体现的就是民间的智慧。
“那些大量的黄色小调民歌就是精华”。那偶不妨建议把黄色小调作为启蒙教育读本,培育下一代吧。
对于浩瀚无穷的知识来说,“无知狂妄”这一词对每一个人都适合。而不是对人不对己。你说呢?
关于那句韩氏语录,谁喜欢就自用吧。流氓文化,同样不支持与推崇。这是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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