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碾到人!
(2013-04-19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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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电单车碾人汽车 |
分类: 灰灰的故事 |
确切的说,是碾到了一个骑电单车的人左脚脚趾。
昨天下午下班,友谊宾馆这个路口,我要从一环路往人民东路方向右转,正好左传的绿灯也亮了,慢车道上的电单车要往左传。
于是我的右前轮与一个骑电单车的左脚发生了亲密接触,当时我和他的车速都很慢,估计不会超过5公里。能碾到他的脚说明他的脚还在地上,也很慢。是个眼镜单车客,他隔着窗子喊:压着我的脚了。
这时我才发现,就在前面10来米,也有一辆汽车与电动车相撞,还发生了打斗,协警都在那边拉架,没人管我们。
他说:我们停在哪点处理一下嘛。我说我要右转,么右转过克处理嘛。右转停在路边,他也停下,脱开鞋袜,看上去左脚的中间几个脚趾有点红。他说他要急着回家,想马上解决,给他1000块算了。我不同意,我说我没那么多钱,去医院看了再说。于是俺先报了保险。
协警终于处理完打架事件,过来处理我们的事件。先对我们两个威胁一番,各打五十大板,反正处理小事故都是这样,要求双方协商解决,说我的车加了前射灯属于非法改装,要罚款、要拆卸云云。而这张电单车更崴,连拍照都没有。我还正纳闷我装灯跟这个事故有什么关系呢?后来才想明白,协警是要我们赶紧处理完毕自行滚蛋,莫找他的麻烦。
收了我的驾照和行车证,扣了他的身份证和车钥匙。我拉着他去明珠医院,才走不远,又是一起电单车和汽车撞在一起的事故,这个路口怎么了,连续不断发生事故,崴的很。到医院很快拍了片子,医生看了骨头没事,开了些外用药叫他拿着,说休息几天就好了,花了200不到。
回来找协警再处理,双方都正常行驶,都没有责任。但是机动车和人相撞的话,一般机动车要负责,和谐社会嘛,就是这种。我说我是要负责,但我只有道义责任,没有法律责任。协警也表示同意。机动车单车眼镜男本来还想多要点钱,我又想等保险再来处理。正僵持中,协警先把我叫到一边,说你给他100把块钱,你改装的事我就不再追究。我想着这小点钱保险也麻烦,就欣然同意。然后他又把单车眼镜男叫到一边,不过他们的对话我是听见了。也是胡萝卜加大棒,如果你不接受100的赔偿还想多要,么你的单车我就要扣了,你这个没有牌照,超标车以后也落不了户,你看着办。眼镜男只有同意,于是协警现场写了协议,双方签字认可,我拿了100块崭新的RMB给眼镜男。
双方握手,互道珍重,拜拜了!
近来左眼皮老挑,难道应到这件事情上了吗?也好,实在是小事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