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论:有时候幸福来的太突然也是麻烦事情,一不小心,开心过度,好事就变成了坏事,喜事就变成了悲剧!
火箭交易到詹姆斯的时候我说是完美的交易,观点就是詹姆斯能够补强火箭的后场,给街球王分忧,关键时刻还能担当得分重任。想的是挺好的,可关键是我当时是把詹姆斯当作火箭的第六人看待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火箭又得到了弗老大,如果是这样,我实在是看不出詹姆斯还有什么留下的必要了。
诚然,阿尔斯通不是一个让人放心的一流组织后卫,但上个赛季10.1分5次助攻的表现还是不错的。而且他的进步也是明显的,打球更加合理了,三分球也比以前准了不少,可以说,火箭对街球王的改造还是初见成效的。
我们再来看看詹姆斯,詹姆斯的得分能力是最被人看好的,在猛龙的一年中场均20+的表现就是最好的证明,而且他的突破也是比街球王要好的,他的身体比斯通强壮,有直接冲到篮下的能力,可以在关键时刻担当起进攻的重担。但是说实话,詹姆斯的组织能力真的很一般,比斯通好要差不少。而且他最受人诟病的就是打球比较毒,没有团队精神,牺牲球队为自己捞数据。在森林狼和猛龙时自己的数据虽然很漂亮,但是球队的成绩却一团糟糕,这也是为什么屡屡被交易的原因之一。再就是詹姆斯也在火箭呆过,并没有表现出过人的实力,有很长时间还是苏拉的替补。
这些现在都必须要放到一边或者说必须要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进行考虑了,也就是说到底是谁能够使现在的火箭更加合理,更加平衡了,很显然斯通比詹姆斯要合适的多。
从火箭的整体需要上来看,火箭还是需要一个组织性好的控位,姚麦组合是得分的保证,再加上刚刚加盟的斯克拉和弗老大,火箭不仅有了自己的第三点,甚至是第四点,完全可以解决得分的问题,看看不会进攻的海耶斯在姚麦拉出的空挡之下都能轻松得分,这点你就不能怀疑。所以说,一个组织型的控卫还是更适合火箭的。在这个层次上,斯通要比詹姆斯强。
另外,我们不得不把詹姆斯和弗老大进行一下比较,我们可以很轻松的得到这样的结论,无论从感情上还是实际来看,状态现在还没有恢复的弗老大显然要比正在老去的詹姆斯更值得期待。詹姆斯赖以在火箭生存的无非就是他的单兵进攻能力,在这个层面上来讲他是不如弗老大的,如果恢复得当,再现当年的老大风采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有了弗老大,詹姆斯实在是没有多少吸引力了。而在他们两个强调个人进攻的后卫面前,传统的组织型的斯通就显的更加的重要了,他能让火箭更加的稳定和平衡。
另一个不可以忽视的问题就是,詹姆斯和麦迪的关系问题,上次季候赛打小牛,两个人还差点爆发口水战,恐怕当时詹姆斯被送走,也是和这个有一定的关系的。这次再次回到火箭队,会不会两个人再次为了出手次数而不和,别忘了詹姆斯可没有街球王那么好的脾气,为了数据,他可什么都干的出来。如果火箭队发生内耗,那无疑于自杀,恐怕下个赛季又要报废了。
现在火箭两难的就是,詹姆斯的合同保障问题,火箭如果交换他,会损失一笔金钱,但是我觉得这点小钱对于总冠军来说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开个玩笑,火箭今年的交易已经赚了不少便宜了,这次牺牲一点又能怎么样啊!长痛不如短痛,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火箭可要想清楚了,不要因为一点眼前的小利坏了总冠军的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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