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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雷人事

(2012-07-28 18:52:16)
标签:

雷士

吴长江

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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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观念

照明产业

财经

分类: 资本逸事

雷士照明雷人事

------see2one 2012/7/28

雷士照明,堪称为中国照明第一品牌。这是大家如此之说。雷士产品属于高端照明产品,是第一品牌产品。也有大家如此之说。雷士照明在创始人吴长江的打拼下,从一个小厂发展到营业额几十亿的集团公司,号称有几十个运营中心,全国有三千多家门店。正于此,雷士照明成功在香港上市。

上市前,雷士就发生了一次动荡。即创始人之争。当时雷士另外两个创始人已经谈好,吴长江拿钱出局。此时,吴长江显示出了于别人的不同,那就是集中经销商优势,最终本以出具的形式反而成为了雷士的主人。此次,雷士吴长江总结了一点,那就是看谁的底线更低。谁的底线低,无疑将是战场上角逐的胜出者。

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企业家的修为要和企业一样成长。上市企业不同于一般私有化企业,上市公众公司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小股东利益,这个小股东利益就是按照规范去透明做事的同时还要更好的使得企业快速增长,从而实现所有股东对企业的期望。本人以为,雷士不能称之为照明行业的科技企业,因为其基本没有什么科技产品,更谈不上什么科技门槛。雷士的生产也是很简单,现在欧洲照明企业大多采用的是在中国代工,自然雷士这样的产品,在中国可以寻找出几十家企业能够生产,故而也没有什么生产优势。要说营销优势还是有的。那就是全国三十几个运营中心和三千多家经销商渠道。这些渠道基本都是分散形式集中在一起,你说他是雷士的经销商,那是因为门头有雷士的招牌,说不是,摘下招牌立马变脸。这些都是一些以利益为基本前提的,不赚钱,没有账期,谁给你雷士做生意。大家集中起来通过雷士来下单,品牌是你雷士的,但是利润的最大化则是我们这些经销商的。不然谁和你做生意。如此说来,雷士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其产品更是集中在家庭用产品上。至于建筑照明产品,文化照明产品,场馆照明产品,雷士还没有能够触及到。只有高端科技照明产品,才能出来高端照明产品品牌。至于低成本的人力生产资源,在不远的几年内,将出整个行业的产业升级,基本升级就是自动化智能化的机器人而取代现在的人工。那个时候,拼的是科技,其成本将会更低。

在建筑照明和文化照明等行业,艺术性的设计,无所不能的科技,工程服务的品质,巧妙的金融杠杆,才能体现一个现代充满生机的照明企业。一个城市景观照明动辄上亿元投入,使用的照明产品从最小的led颗粒到神经网络的计算机系统,给人们体现出的是梦幻般的感觉。这就是照明科技的应用,这就是照明科技应用催生的光文化产业基础。一个现代化的机场,照明系统投资达到2亿元,这还不算后期商业部分的照明。这些等等足以支撑起一间强大的照明科技企业。而不是如在菜市场买白菜一般的去出售照明灯具产品。

电子商务已经不是什么新生事物,而且网络营销以其成本低方便为核心要素。用户购买几只灯具,可以轻松的点几下鼠标,在24小时内,快递公司就可以把产品送到家中,省去了自己很多的事情。电子商务的产品当然需要大众化,而雷士的产品恰恰走的就是大众化的应用照明产品,自然,客户就可以从开关,插座,到拖线板,各种灯具等一起下单。为客户提供方便就是最大的市场基础。雷士上市后,没有去开拓电子商务,而是还押宝在挂牌的门店上,这些显然与市场大环境不相符。看看苏宁和国美这样的老牌家电零售商,也开拓电子商务,更加何况年销售额二十亿元的雷士。但这些,恰恰都是雷士领导层所不能为或所不为的。

施耐德作为老牌照明产品企业,其科技有一定的优势,如果把施耐德的产品科技和设计能力有效的和雷士照明现有的生产能力和营销渠道相结合,那势必能够带领雷士走出新局面。这就是瞎子背瘸子的道理。当年的香港联想不也是如此吗?难道现在联想不是民族企业,不是终端类电子产品的世界级企业吗。多用智慧而不是多用蛮力解决问题,当你联想的柳传志不也是被当时的总工科学院院士上告中央,但最后事实胜于雄辩,不如此,难道联想非要被外资产业挤兑死才是爱国?发展是硬道理,生存更是发展的基础。

想说的是,雷士作为上市公司,首先就不应当内斗。不然则满盘全输,没有赢家。资本方有什么好怕的,投资雷士只是众多篮子里的一只鸡蛋,这只不行,别的篮子还照样。而作为创始人则不同,那是一只篮子里自己的全部鸡蛋,即便吴长江有自己的另外一些产业,但只能是自己玩自己了,在想靠外界资本方发展,那真是难上加难了。把篮子打碎,首先损失的是自己全部鸡蛋和声誉。稍有不慎,则会落得个触犯法律,香港法律很健全,到那时则是进退两难。

经销商和雷士对着干,那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维护雷士,自己的事情不要指望邻居给你解决。其开始,就注定了是一场闹剧。

企业家不是革命家,可以舍得身家性命去争取拿个革命理想。企业家虽然要有民族气节,但还要有宽广的胸怀。好的企业家,胸怀是和企业发展成正比而不是成反比。

可以预计,资方选择以不变应万变,看你雷士运营中心、经销商、员工能如何?你如何可以,但你吴长江则不能,因为你是雷士的大股东,如果以损害雷士股东利益为前提,那就等着被诉讼了。搞不好会身败名裂。当然了,在重庆的自己企业可以照样发展。这可能就是自己的底线了。

即便吴长江通过革命方式得到了雷士的控制权,那也会是经过艰苦的谈判。也就是吴长江只能用一定的价格买断这些股东的股权。如此,吴长江可以成为绝对控股股东,那时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事。但作为一间香港上市公司,其在融资的可能性比较不确定,因为不太可能还会有资本方来购买其股权,这个没有一个资方有这个能力。再不然,就是吴长江启动股权赎回(寻找过桥资本的支持)机制,私有化雷士,然后再次在国内A股IPO,那是,国内投资者不同于国际资本,玩还是有的玩的。

雷士,真能如此吗?

吴长江不是乔布斯,也不会是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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