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不可轻易为之
(2012-01-27 11:42:14)
标签:
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杂谈 |
分类: 有感而发 |
“见义勇为”不可轻易为之
------see2one 2012-1-27
“见义勇为”是一种行为,与“见利忘义”一样,都是行为学的范畴,由见而趋势的一种行动。为什么要提倡见义勇为,难道见义勇为真的对吗?不管现在社会上如何,见了而不勇为则应当属于没有“起义”的前提。不是吗?水浒传的主题歌-好汉歌,路见不平一声喉,该出手时就出手,......,这些都是见义勇为,水浒传中的好汉都是见义勇为者,但这并不适合当前社会。
见义勇为的前提是要有义士和勇士,而义士则属于小革命者之类,很难以顾全大体,也就是关二爷的大义行为,勇士则是需要你有能力去执行这次义举,勇士的更高层次则为壮士,看看易水边的荆轲,就是属于此类了。
经济大国发展为经济强国,而就文化强国,不能只是讨论是否应当见义勇为,而是要看我们有没有义士和勇士,有了义士和勇士自然就有了见义勇为,但见义勇为并不等于就是做好事,有可能给自己染上一堆麻烦,这些都是要有所考虑的,见义勇为不可莽撞行事。
与之相比,“好人好事”更为贴切,做好事的前提是要先做好人,如果你是好人(这个好人不能自己认为而要社会认可的),即便是搀扶一个小寡妇一起走路摔了一跤,别人也不会认为你有非礼之行为,因为你是好人,本来做的又是一件好事。而如果一个坏人或不是社会认可的好人,即便你出发点是对的,也会引起社会的误解,同样的一件事情,可能会被人认为你在非礼小寡妇。所以,做好事的前提是先做好人,更不可见义勇为,因为结果你承担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