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触方英文的文章,是在2006年第五期《延河》杂志上。杂志的第一篇就是他的中篇小说《城市舒服》。读过之后,就一个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便有了这样豪迈的想法:读遍方氏所有作品!回到宿舍,给我们宿舍老大说自己看过一篇《城市舒服》,此文不错,作者乃方英文是也。又问以前是否读过他的作品?我估摸着老大未必听过此人。不料老大平静地说:十年前就读过。我大骇,便无语。
人之无知便如我辈,总觉得自己头顶的天就是世界所有天的模样,自己攀登的山便是世界所有大山的高度。此种想法不仅无知更为幼稚,犹如五岁小儿,幼儿园老师便是他们心目中世界上最权威的人物,自己不能冒犯,别人不能冒犯,甚至自己的父母也不能冒犯。五岁小儿因之年幼而无知,不失是种可爱,但早已成年的我们还是井底之蛙的话便让人耻笑了。
接下来,我上网搜索方英文,看了几篇其朋友写的关于他的文章。看完之后,一个感觉,此人有两下子!是日,我便雄赳赳的奔赴图书馆,要找遍图书馆所有关于他的书,然后通读之!然而又有些感慨,对于自己所学的专业倒也未必上心,毕竟文学非自己的术业。但此念一闪而过,还是管他娘的,爱我所爱吧!
在我们图书馆查阅书目的专用电脑上一查,显示只有两本他的书,并且是同一本书,便是长篇《落红》。只有《落红》,我感觉有点扫兴,好像获得一张藏宝图,找到地方一看,原来只有一小块金子。然而有书读总比没书读好,我也应该幸运,因为电脑显示两本《落红》尚未被人借走,心中窃喜,暗叹数万学子不识货,竟然没人欣赏这本书!遂上二楼找书,想起《武状元苏乞儿》中周星驰主演的在电影中沦为乞丐时得到一碗狗食,让人心酸而又震颤的是他在发现碗里竟有一根肉丝时那种惊喜的神情。这个情节,我每想起总是唏嘘不已,颇多感慨:身处逆境之人,只要稍微获得一点眷顾,他那幸福的神经便会狠狠的舒展开来。人之一生,苦多乐少,但是生活还得继续。那怎样才能使苦日子变得有意义呢?那就是要知足,要发现美,发现人性的善。当你以宽大坦荡的胸怀度过苦难时,你会发现:你原想收获一缕清风,最终却得到了整个春天!
事情往往是,你越想得到的东西,你却越发得不到!上帝总爱和人玩猫和老鼠的游戏。找遍了文艺专区的所有藏书,就是找不到《落红》,莫非刚才找得不甚仔细?下楼重新在电脑上查一遍,显示的还是尚未借出啊!怪哉!我想肯定哪个家伙把书放到了其他专区或者现在正在阅览。次日上午,复又走上二楼的文艺专区,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一不小心溜过去。一无所获,还是一无所获!我很失望,心灰意冷,继而是愤怒,不禁在心里大骂起了把书乱放的那个人。可能每个人脾气变坏或失意时,才会抹去表面的平时才有的理智和斯文,露出人的狰狞面目的本质。其实所谓的文明社会,也就是给人贴上理智的面膜,一旦撕掉,便看见人本质的丑恶。
我不甘心,在一傍晚出了校门,也许学校所在的小城有这本书。希望原本就不大,面对失望也就显得很正常了。但是,一样的徒劳!小城之谓,名副其实:什么都小,什么都少。记得一次,在校门口的小面馆吃饭,几位外地游客在吃小城大名鼎鼎的蘸水面,其中一位面部生动活泼,声如百灵的小姐问店老板:这里是在郊区还是市区?一听这话,我不禁乐了,指蛋大的地方还妄谈什么郊区市区!好在她是外地人,否则本地人这么问,我大牙准掉了。
回学校时,天已黑尽,华灯早上。小城还是自有它的好处,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是那样地安静祥和,不紧不慢,像耕田里的牛。小城于人修养是有益处的,但于人的与世竞争就劣势突显。所以,每次从小城到古时称之为长安的时候,俨然显得格格不入,无所适从,心里颇为厌烦:人流如织,公交车上拥挤不堪,空气难闻而浑浊。
又一日,因事去西安。末了,时间尚余,便去了政法学院附近的几个小书店,看看有没有值得一买的专业书,顺便再找找《落红》。我下铺的一个兄弟说,现在什么都贱的出奇。又说,只有书贵!没发现值得破费买的专业书,同样没发现很值得买的方英文的《落红》。
又复一日,在图书馆看书看累了,起身不由自主地走向文艺专区。然而这次却不费吹灰之力就给找见了,激动得眼睛都有点湿润,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落红》没有摆放在显著位置上,是在最边上书架的最底下一排。心里纳闷,这个地方我也找过,但是没有啊,今天倒是让我在这找见了,真是奇怪!然而,无论怎样,我是实实在在的找见了《落红》!
夕阳无限好,落红有晚照!
2006,10,13
【转自好峙九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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