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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命论》连载八

(2019-01-19 07: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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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企业生命论
《企业生命论》连载八《企业生命论》连载八

《企业生命论》连载八

  《企业生命论》写于1990~)(作者笔名仁立墨人,博士论文(32万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年出版发行)

连载八

 第一篇企业本质论(续)

(二)我国经济学界对企业本质的不同看法

  在我国经济学界,对企业本质问题的探讨也有许多不同的意见,我们也

加以列举并讨论。 1、《企业百科全书》中的定义。

  我国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企业管理百科全书》(1984年版)曾

对企业下了如下定义:“从事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

取盈利,进行自主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

这一定义对刚刚起步搞经济改革的我国来说,是相当不容易的,它凝结了当

时我国经济界的理论研究成果,可以说是对我国企业理论的一个贡献。

  2、蒋一苇的观点。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蒋一苇198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创刊号上发表的题

为“企业本位论”牭D文章,文中论点曾在当时引起一些人的异议,牭+随着

改革深化,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肯定了增强企

业活力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以后,文中观点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

  在阐述企业的性质和地位时,该文指出:“社会主义企业是经济细胞,是

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企业不仅是社会生产力的直接发挥者,而且也是社

会主义制度的直接体现者。”因此,“国民经济组织既不能把全国经济作为

一个单一的经济单位,也不能按行政区划为若干地方单位而只能以企业(包

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等)作为基本的经济单位。企业在国家统

一领导和监督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一方面享受应有的权利,一方

面确保完成对国家应尽的义务,这种经济模式可以说是‘企业本位论’”。

他的主要论点是:企业是现代经济的基本单位,是从事商品生产的经济组

织,是生产劳动者的共同体。它是整个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企业是能动

的有机体,是能呼吸、能吐纳,能成长、能壮大的活的细胞。企业对劳动力、

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及劳动产品有增减权和选择权。企业应具有独立的经

济利益,它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内在动力。企业与国家的关系不是行政隶属

关系,而是经济关系,说到底是利益关系。因此,国家对企业的领导和管理

必须采取经济手段,制定经济政策;加强经济立法;制定经济计划;运用经

济杠杆。

  3、刘诗白的观点。

  经济学家刘诗白在他的论著《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新探》(四川人民出版

社1988年第146—222页)一书中,论及社会主义企业性质和特点时阐述了如

下观点。

  企业是社会生产组织的一种历史形式,是商品经济形态中实现社会生产

的一种组织形式。企业的内函不仅仅是指生产的某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和经营

形式,而且也涉及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他认为企业的定义应该是“企业是

社会生产的特殊组织,是以争取盈利为特色,以进行商品生产与经营为其活

动内容的经济组织。企业具有商品性、盈利性、经营独立性和经营责任性的

特点”。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生产单位,也同样具有这些特点。它

的组织形式采取企业的形式,而不采取行政组织和事业单位的形式,这并不

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愿,而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

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所决定的。社会主义企业必须是从事商品生产,以

盈利为直接经营目的,自主进行经营并承担经济责任和经营风险的经济实体。

否则,企业就没有促使从事自主经营、自我扩张和自我调节的内在的物质力

量,社会经济也会因动力、扩张和抑制机制的缺乏而运行失灵。例如,名之

为企业,但实质上却是一种准事业性或半事业性的组织,就不具有企业的特

征。

  在分析不同制度下企业的不同社会本质时,他详细地进行了阐述。认为,

在历史上不同类型的商品经济形态下,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企业又具

有不同的特点和体现着特殊的社会经济本质。他曾转引19世纪中叶英国的一

位评论家托·约·登宁的话:“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

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

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

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

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10)资本主义企业的性质充分体现

了它作为榨取剩余价值的商品经济组织的社会本质。在分析社会主义企业与

资本主义企业的区别时,他指出,社会主义企业是一种崭新的和特殊的企业,

它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的新特征。社会主义企业的新征体现了以公有制

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关系的性质。因此,它能最有效地吸引与凝聚社

会主义劳动,最圆满地实现生产资料、劳动力、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生产

力要素的结合。这是社会主义企业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机体的具有生命力的细

胞之所在。

  4、汪祥春的观点。

  我的导师,经济学家汪祥春在《国有企业自负盈亏机制为何运转不灵》

一文中指出,(11)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就是要使企业具有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其中,自

主经营和自负盈亏是商品生产者的基本特征。他认为,企业自负盈亏是新的

经营机制的一块基石,没有企业的自负盈亏,新的经营机制就无法建立。接

着指出,国有企业自负盈亏是针对国负盈亏而提出来的。其含义很明确,即

企业经营的盈亏由企业自己来负,国家不承担盈亏责任。所谓“负盈”,是

指占有资产收益;所谓“负亏”是指以资产承担亏损责任。自负盈亏是以商

品生产者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作为前提条件的。没有独立的排他的经济利益,

就无所谓竞争,也不存在什么盈亏自负的问题。在我国,一方面国有企业做

为商品生产者,必须以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为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做为企

业所有者的国家又不具备这种独立的经济利益(因为国家代表全民的总体利

益,从本质上不具有排它性的独立的经济利益,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

的)。出路只有一条──赋予企业相对独立于所有者的经济利益,让企业成

为独特的一种现象,其根源却深深地扎在对企业 本质的不同理解上。

  他阐述了自己对企业本质的看法,他认为,根据企业在社会生产关系中

所处的地位和承担的任务来看,企业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通过对社会

生产某个专门化的部分或环节的组织和控制,把一定的所有者对自然的占有

的目的实现出来的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单元和机能形式。他认为反映企业本质

的有如下三个特征。从属性。任何企业都是实现所有者占有目的的一种社

会经济单元,任何企业都为所有者所有,都为所有者所用,都不能脱离所有

者而独立存在。从属性是从企业与所有者所具有的社会联系上看的企业的最

基本的特征。它所揭示的是企业与所有者的依从关系,正是由于有了这重关

系企业才具备实现所有者占有目的的性质。机能性。企业不是物,所有者

创办企业的目的不是要把企业当作某种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消费品,而是要

借助于企业这个生产要素的“结合器”,把他对自然的占有目的实现出来,

因此不论何种企业都必须是一种机能组织,实现财富增殖的机能,没有这种

机能,所有者对企业的从属性就没有意义。机能性是从企业与所有者占有目

的关系上看的企业的基本特征。它所揭示的是企业与所有者占有目的的性质

才有可能实现………会经济组织的关系,

正是由于有了这种关系,企业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被客观地规

定了下来。他认为上述三个特征,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内在联系。只有它

们的总和才能勾划出一幅反映企业本质的完整图画。

  6、王忆会的观点。

  王忆会在研究企业行为时认为我国企业的性质应做这样的表述:我国企

业就其整体而言,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的生产组织,它的整体

性质产生于它的三位一体的结构。企业是这种因素的结合,任何一个因素脱

离其他因素都不可能存在,任何一个因素也不能完全取代另一种因素。这三

个因素的具体化就是国家政权力量转化为对企业的行政控制系统,形成企业

的组织力量;社会劳动者的解放力量转化为企业经济动力的源泉,并认为这

种转化来源于三种满足,心理满足(劳动者的历史反差)、社会满足(劳动者

的社会地位)、物质满足(劳动者的物质要求);经济因素在形式上失去了

独立性,似乎可以被上面两种力量取代,实际上形成潜流,成为上面两种力

量的归宿。他认为,如果国家行政力量和社会劳动者的解放力量可以较好地

转化成经济力量,那么反过来经济发展又为加深这种转化提供新的基础和条

件,因此,转化朝着良性循环发展。如果国家政权力量和社会劳动者任何一

个因素不能较好地转化成经济力量,那么,降低了经济发展,这又会反过来

阻碍进一步的转化,那么,转化就会朝着恶性循环发展。他认为以往说企业

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而是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只是说出了企业的表层性质,

把企业简单化了。在结构分析上,企业实质上是上述三种因素相互转化的载

体,企业的日常工作,一言以敝之,就是如何完成这种转化,可以说是一个

因素的搅拌器。他认为,三种因素都各有自己的系统,但是只有在企业中,

才能达成一种统一,组成一种新的实体,由此成为工业发展的基本生产单位。

由于许多因素的变化是在企业外面进行的,所以企业并不能真正完全决定这

些变化,它的功能只是在自身中把这些因素作为既成的东西搅拌在一起,使

之完成互相间的转化。这种搅拌由于历史因素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着新的内容

和形式,使企业本身的各个方面民相应地发展变化。并使之具有自己相对独

立的整体利益和目标。(13)

  7、塞风的观点。

  塞风教授在论述企业性质时,首先引用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有关内容,即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

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这就全面

地概括了社会主义企业的基本特征。其具体含义是:企业是在国家和社会

统一管理下,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经济实体。这意味着,在经济领域里从事

活动的单位才是企业,非经济领域的单位不是企业;在经济领域中活动的各

种层次的经济单位或经济组织并非都是企业,企业并不等同于工厂或商店等

基本生产或经营单位,企业是以相对独立的个别资金运动为界限的经济实体,

不形成独立统一的资金运动的松散经济联合体或只作为一个统一的资金运动

中的一部分的分厂、门市部等都不是企业,而只是某一层次的经济组织;企

业的资金运动既有完整的、独立的一面,又必须接受国家或社会统一管理,

服从于社会资金统一运动的一面,因而作为经济实体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商品经济中,个别资

金运动的完整过程就是商品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企业是相对独立的社会资金

的个别活动单位,决定了企业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因此,企业必须成为

社会的使用价值运动的一个必要环节,同时形成独立地完成自身资金的价值

增殖运动。要完成使用价值和价值增殖运动的双重职能,企业必须自主经营。

要自主经营,就必须对自己经济活动的后果负责,必须保证自己的资金在运

动过程中全部得到补偿并取得增殖,因而就要自负盈亏。企业必须具有自

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企业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进行运动的有生命力的

“有机体”,企业一旦停止运动,就意味着资金停止发挥职能,企业的生命

力就会消失。企业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在内容上是多方面的。前者多指企

业的资金、经营条件、人员素质、技术装备、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后者

多指产品更新换代、市场竞争力、吸收新技术、自我积累、资金筹措、横向

联合等。企业一旦丧失这种能力,生命就告终结。企业是具有一定权利和

义务的经济法人。要求企业为自己的经济运动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必须

依法经营,同时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其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14)

  8、吴家骏的观点。

  经济学家吴家骏在对中日企业比较研究中认为,什么是企业──是企业

观的基本问题。在中国,如何为企业下定义,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

解决的问题。问题的焦点不在于是不是社团法人而在于企业的营利性问题。

他认为,什么是企业,这绝不是简单定义或者法律条文问题,更重要的是如

何正确理解和发挥企业的作用、功能和行为机制的问题。在对比研究中,他

认为首先企业最基本的功能是筹画新的事业。这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

件。第二,企业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自主权,是独立制定和实施自己的经营

战略。第三,企业自我发展的基本保证,是盈利的增加和有效使用,企业必

须有追求盈利的动力机制。由此,而认为只有同时具有上述功能和机制的经

济主体,才能称之为真正的企业。(15)

  综上所述的观点,基本上客观地反映了我国理论界在企业本质问题上的

研究状况。这些理论观点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我国理论界对企业定义的认识程

度,具有积极的意义,特别是著名经常学家蒋一苇关于企业性质的论述,既

有理论家的胆识,又有深刻的理论见解,无疑对我国企业理论的发展以及深

化企业改革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综合上述观点,我们可以看到,大家在

下述观点上是共同的。企业是经济组织,区别于政权组织和行政组织;

企业必须是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也就是说非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如行政机关

的运输队、印刷厂、内部食堂)不能是企业,企业必须进行独立核算并对盈

亏负责;企业必须自主经营,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有不同的社会本质。

社会主义企业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同时大家也存在不同点,主要是所强调

的重点不同。企业百科全书的定义强调的是从事经济活动,盈利和基本经济

单位。蒋一苇突出强调企业是现代经济的基本单位、经济独立性和盈利性。

刘诗白强调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相对独立性、盈利性和自主经营。汪

祥春强调企业必须自负盈亏。阎玉英则提出了企业本质的科学规定不仅应适

用于商品经济社会,也应适用于步入非商品经济的社会。为此,他提出了与

其他人不同的见解,认为应该从所有者、机能和单元性上来分析企业的本质。

我们说此观点是较新的、给人以启发。王忆会提出的企业是三位一体的生产

组织的观点,尚未摆脱旧体制的影响,与西方提出的企业是复杂的社会机构

的观点,显然还不是一回事。而塞风除了上述共同点外,则重点强调企业的

相对独立经济地位、资金增殖和具有自发发展和自我改造的能力。吴家骏则

从中日企业的比较研究中,提出了从功能和机制的角度来分析企业的定义。

并认为在竞争的环境中,企业必须不断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自己的

优质的新产品、新服务开拓新市场。只有具备这样功能的经济主体,才算是

企业。这一较新的透彻分析给我们以很大启发。

  笔者认为,理论界的前辈和一些同志对企业定义的探讨和定性是对企业

理论的贡献和发展,是十分可取和值得借鉴的。但尚未或还未完全对企业本

质给出恰当的规定。这也正是经济学界尚须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课题。91年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提出的交易费用学说和社会成本学说开创

了经济分析法学,是对经济学界的伟大贡献。而根据交易费用理论,来解释

没有交易费用,企业根本没有存在的理由,把交易费用不是作为整个成本构

成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是上升为企业存在的决定性和根本性的因

素。使得科斯定理黯然失色。同样,如果把盈利性、经济组织、独立实体、

法人等看成是企业的本质也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它们只是代表企业的某一方

面的特征,是具备企业本质特征后表现出来的企业外在特征,或者说是企业

所要追求的目的和企业的经济和法律的身份而已。打个比方,一个人只有具

备了人的本质特征后,才能表现出一个人要追求的目的,他的身份和应具备

的某种法律资格。这就是说,我们不能反过来定性,我们可以认为一个追求上

进的具有公民资格的农民就是人的一分子。但不能说凡是人都追求上进、有

公民资格、是农民。这并不具有普遍性,更不是对人的一般定义。正确的定

义应当是具有实践能力的由肉体工具结构组成的有思维和意识能力的高级动

物就是人。从而才能谈具体人的追求、身份和法律资格。由此看来,“企业

的本质”所要回答的就是“企业是什么”的问题。企业的本质就是企业的根

本性质,是组成企业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也就是企业的基本规定性。从哲

学的观点来分析,企业的本质是由它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它的

根本性质,就是它本身的特殊本质;对于非企业来说,就是它们之间的本质

区别。我们这里讨论的“企业的本质”,包含两种含义。一种是企业与周围

环境中其他非企业形态的关系,另一种是企业群体中不同个体之间的关系。

这是基于企业在现实社会中有群体和个体两种存在形式而表现出的两种不同

的关系。前者表现的是企业为群体以区别于其他形态特性的“类本质”。后

者则表现的是企业个体以区别于其他企业个体特性的“个体本质”,也称为

“类内本质”。哲学原理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个别与一般的统一。个别指

单个的具体事物及其个性;一般指许多个别事物所属的一类事物及其共性。

个别与一般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个别,不能包括

个别的全部;而任何个别却不能完全地进入一般,个别比一般更丰富。企业

也是如此。个体与群体之间同时存在着相互依赖关系,群体是个体集合而成

的,同时个体也只能是群体之中的个体。任何一个企业,总是与同类企业具

有共同的本质。列宁说:“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

一般不能把个别概括无遗。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都是一般的具S体表现。个别就是一般”。(16)因此,我们在研究企业本质时,既要研究个

别企业,去探求企业之间相区分的类内本质,也要研究企业群体与其他社会

组织相区别的类本质。从而揭示出企业的本质特征。

  当然,我们的分析仍然是建立在众多经济学家的分析的基础上的,并吸

收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或者受其启迪。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企业的

类本质和类内本质。

《企业生命论》连载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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