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论丛》连载二十七
(2012-04-26 09: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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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分类: 民营经济论丛 |
在当前中国经济逐步走出低谷的关口,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短期经济刺激政策的淡出也走到关键节点时刻,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出台得非常及时,但关键还要看如何落实。根据目前民间投资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抓好落实的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政府主要部门应该把启动民间投资作为解决国民就业的重要渠道和根本措施来抓。降低失业率,解决国民就业是当前国家优先考虑的战略决策,也是最大的政治。而民间投资自改革开放以来确实在解决就业方面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创造的非农业岗位2.5亿多个,其中仅个体、私营经济就吸纳了近1亿人,已远远超过了在国有企业(6400多万人)就业的人数。近30多年来,非国有经济平均每年净增300多万人就业岗位。近几年每年新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超过百万人。而今后我国大面积的就业主要是非正式的服务业和基本的基础设施服务业、零售业、旅游业和商业,以及高附加值的小型商业企业(物流、配送等),而这些基本都是民间投资的领域。事实上,哪些地区善待民间民间投资,哪些地区经济发展就快,民生改善就大。哪些部门善待民间投资,哪些行业发展就快。政府和部门的支持态度,决定了民间投资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二、真实地放心地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要打破隐形门槛,加快向民间资本开放。对于一些战略性行业和新兴行业,如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要制定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与国有资本一起推动这些行业的发展。继续深化金融、通讯、石油、电力、交通等垄断行业改革,严格审查清理垄断部门自行设置的市场准入壁垒,降低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门槛,保障不同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完善国资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对部分省属及各地方所属的竞争性行业的国企,要引导政府资金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使民间资本有更高平台和新的空间。
三、把解决融资难作为启动民间投资的重点。应该承认近些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融资难,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许多政府部门和国有银行尽了了很大的努力,成绩是很大的。但是民间投资的发展与融资比重是正相关关系。一个项目除自有资金外,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贷款跟进,民间投资才能做大。因此仍然需要:继续提高国有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增加民间贷款规模;鼓励有条件的非公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其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步伐,为民间投资创造理想的融资平台;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取消数量限制,扩大规模,解决民间投资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适度推广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融资方式,做好民间融资服务。
四、解决启动民间投资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投融资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与民间的投资范围,出台民间投资的产业指导目录,从体制上解决官与民“争利”的问题。从当前情况看,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仍不完善,需要加快改革。建议考虑这样几个要点:把投融资体制的基础从政府转向企业,实现企业在投融资活动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把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的配套支持和建立有效监督体系作为体制的关键环节;把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作为联结政府与企业的中间环节;把健全法制作为投资者实现投融资活动的可靠保证;把建立中小银行作为企业投融资信贷的主要来源渠道;把建立竞争机制作为企业投融资活动的动力源泉;把科学的管理体系作为减少投资风险的保障。
五、建议加快研究“新36条”配套措施,提高“新36条”可操作性。事实上政府综合部门不出台具体配套措施,国务院文件仍然难以操作。而且各部门互相是制约关系。民间投资项目,没有各部门的一致行动,很难落实。怎样简化审批手续,政策互相配套,信息公开透明,为民间投资敞开大门,需要艰苦细致的工作和耐心。
六、依法保障民间投资者权益是引导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和关键问题。我们现在需要开始研究制定民间投资促进法了,重在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权。有法可依,可以消除民间投资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保障民间投资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实际上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其余领域应放开民间资本的进入;通过法律制定把民间投资切实引导到实业投资领域、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的领域、加快产业升级的和自主创新上来,鼓励民间投资投入到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项目上。
七、把民间投资纳入政府发展规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战略高度,正确认识民间投资的重大意义和历史地位。加强对民间投资工作的领导,把民间投资作为促进投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把促进民间投资纳入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列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投资准入政策、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土地政策、出口政策、简化审批手续,加强民间投资的法律保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待遇方面,要与国有投资一视同仁。为民间投资在舆论、政策、法治等方面提供一个平等、公平的外部环境。
八、引导民间投资合理流向西部地区。西部地区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力、生产成本低,市场大,又需要大量资金,为民间投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是民间资本的最好去向。国家应制定具体的鼓励措施吸引民间投资投资西部。要让投资者全面了解西部的投资项目、投资政策、投资环境等。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对民间投资的进入实行适当倾斜。
九、发挥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服务于民间投资的积极作用。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了解民间投资动态,掌握民间投资者的心理,维护民间投资者的权益,政府部门要发挥好他们的作用。这些组织对细分行业熟,行业发展状况比较清楚,他们会引导民间投资者冷静投资,防止走弯路。他们的许多作用政府部门是难以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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