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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多朋友问我,《让我变作你的狗》是不是林夕写的?
我扫了一眼歌词便说,当然不是,这等人怎么能学得到林夕的神韵?
太无聊而且低能的炒作,偏偏有人相信这套。
难道现在的歌坛真的沦落到了要靠这种炒作才能生存的世道?
我去。
我证明林夕是会唱歌的,他还做过配唱,唱过和声。但是他绝对不会无聊到自己录一首歌放到网上去,而且是一首相当粗制滥造的歌。
这些年来,林夕写过很多水货,但重点是,即使是水货,也是水准之上的水货。
算了,还是不说林夕的问题,说说创作吧。
狗这个概念在唱片里不是第一次出现,丁薇唱过《狗》,阿牛唱过《我是你的小小狗》,小齐唱过《小狼狗》,李泉唱过《流浪狗》,偶像林海峰也以《林狗》自居。甚至连小弟都唱过《人狗情未了》,但是这都没所谓,只要在适当的歌里配合适当的概念,都不算过分。
但是,有些时候,太过刻意并且缺乏新意的比喻,只会让人觉得厌烦。甚至歌本身也没差到那种地步,配合这样的炒作也会让人厌烦。
特别是配合了一些无聊的炒作手法。比如先用某大牌的名字组织若干人传上去,然后再已被侵权者的姿态义正词严的站出来维权,自己造谣自己辟谣。太可乐了。
也许,还是应该怪这个时代太浮躁。好好用心做一张唱片,不如绞尽脑汁炒一桩新闻。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唱片业的脑力激荡了。
于是乎,鸡飞狗跳,做媒体的狗眼看人低,做盗版的狗不了吃屎,做颁奖礼的鸡鸣狗盗,做选秀的狗仗人势,发唱片的挂羊头卖狗肉,只剩下做唱片的狗延残喘,这道理是不是有些狗屁不通呢?
正经做事的没有回报,偷鸡摸狗的鸡犬升天,知道唱片业为什么死吗?因为这个行业太多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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