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民居特点
(2008-11-16 07: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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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杂谈 |
聚族而居是莆田传统民居的主要特色。这与莆田人的传统观念和伦理道德紧密相联,并蕴含着鲜明的人文性格特征。
循古训。明代郑岳在《莆阳文献·郑纪传》中云:“郑氏家范,同门聚食,种树治生,冠婚丧祭,悉从文公家礼。”在莆仙民间,几乎各姓氏都有类似的家范条文。一般来说,一座大厝就是一个家族,大厝之内左邻右舍都是族人亲眷。家族的成员一般能自觉维护本族利益的统一性。即使遇到矛盾纠纷,也由族长主持调解或仲裁。民国以来,在一些比较开明的地区,逐渐流行独家盖新厝的新住主,但那些搬出去居住的人家,绝不肯放弃在旧厝里所占的一份房产。对莆仙人来说,旧厝是他的摇篮地,放弃它就意味着对家族的背叛。
崇祖先。莆田人的习惯是把祖宗牌位供奉在厅堂上。明代以后,一些世族虽有别建宗祠,但大多数的近祖只能供奉在自家的厅堂上。逢年过节和生、死忌都要祭祀,均在厅堂上举行。即使迁居新厝,也不能把祖宗牌位一起迁走。所以,聚族而居,便于全家人祭拜祖宗,祈求列祖列宗的庇荫。
利共享。莆田的风俗,每座大厝的厅堂都是本族共有的,不能分配给任何一户族裔。凡本家族成员都享有在厅堂上举行“冠婚丧祭”的权利。如男子结婚、挂“表德”、拜堂、婚宴、新媳妇出厅、拜见长辈等仪式均设在厅堂上举行;若是老人病危,也先将其移到厅堂边上的铺卧;若老人病逝,厅堂后面的福堂,是出殡前停放灵柩的地方。出殡后,还需在厅堂上为亡灵立旌、置座(公妈牌),待“七七”(49天)后移走灵座为止。
防盗贼。莆田古厝建筑规制,是当时动荡的社会环境的产物。为防盗贼侵扰,凝聚族群力量,保护家庭平安,以聚族而居的大家庭式的古厝建筑规制应运而生。至明清时,仙游园庄山区,先后出现十余座四方形的古堡式土楼,有的土楼通高16.5米,分三层,边长分别为20米和21.6米,三合土地垒墙壁,厚度白底部1.24米逐渐上收至顶部为0.99米。
因反映聚族而居和移民而产生不少姓氏地名。据统计,莆田有姓氏地名231个,约占全部地名的11.7%,基本上是沿海多而山区平原少。其中笏石最多,有35个,占该镇地名总数的30%。忠门、埭头次之。笏石是莆田先民东迁沿海的必经之地。用作地名的姓氏共有53个,其中林最多,其次是郑、黄。移居时也大抵是以家或家族为单位行动。这些移民可能来自外省外府,也可能来自本县区。姓氏地名往往反映古代移民的事实。可以分成以下几个方面。1、姓氏加“厝”字。莆田话“厝”指“房屋、家”,可用于地名。姓氏加上“厝”的地名,如“陈厝”指“陈家”或“陈家的房子”,可用做村落名,跟外省的“高家庄”、“史各庄”类似。古代移民聚族而居,往往用自己的姓氏加“厝”给新居住地命名(也可能是邻居叫出来的)。后来家族人口繁衍房子越盖越多,形成聚落,成为地理实体,姓氏加“厝”就成了地名。2、方位词加姓氏。这些方位词是“上下前后东西”,可以反映聚落形成的时间先后,。如果家族的分支或非血缘的同姓在不远处择地另建房子,后建的房子就以方位词加姓氏命名,以示区别。如忠门有郑厝——后郑,潘厝——后潘。房子一般坐北朝南,“后”其实就是“北”, 如不少地方叫“后厅”。忠门又有卓厝——下卓,埭头有吴厝——下吴,还有涵江的“下徐”。3、只用两个姓组成的地名,如郑黄、张李、高朱、徐肖、柯朱、苏吴。4、有时候在某一个小地域内会有几个同姓的姓氏地名,如忠门的潘厝、后潘、东潘;埭头的后温、温厝、温李;西天尾的上黄、后黄、东黄。5、姓氏加表示地形地貌的地理通名。如何寨、郑坂、潘垞(果园),相当于外地的“瞿家湾、朱家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