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http://blog.sina.com.cn/u/1034726504
首页
博文目录
关于我
个人资料
微博
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博客等级:
博客积分:
博客访问:
关注人气:
获赠金笔:
0支
赠出金笔:
0支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与人合作的一般前提
(2022-11-29 05:54:21)
老师:
与别人合作、合伙做买卖
一般都应该找那些见过钱的人
如果这个人以前未见过钱,突然见到大钱
这个人会变得迷失,会疯狂,会极不稳定
不稳定到招致灾祸而被其连累
分享:
喜欢
0
赠金笔
阅读
┊
收藏
┊
喜欢
▼
┊
打印
┊
举报/Report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
要成功?
后一篇:
画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