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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大医院“无证行医导致患者死亡”事件谈起

(2009-11-04 11:06:44)
标签:

北大医院

医师

在读研究生

教学医院

医师证

医师注册

医院管理

健康

分类: 目击医疗界

   由北大医院“无证行医导致患者死亡”事件谈起
   (本文封面图片来自我的好友“心灵的窗口”的原创摄影作品。)   

    这几天,在电视和网络上都看到了一则“在校生无证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死于北大医院”的报道,身边也有不少同事在谈论这件事情。对于这件事情,具体的患者病情和医生资质我不是很清楚,但有一点感受,想在这里与大家交流一下。
    目前,类似的所谓“无证行医”和“非法行医”在教学医院可以说是比比皆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我觉得最主要的不在于医院和医生,而在于我们国家的医师注册制度。
    我们国家对医生的管理采用的是和全世界其他都不一样的制度,就是医生要有一个资格证书,还要有一个注册证书。注册,只能注册在一家医院。也就是说,一个医生虽然取得了医师资格,但只能够在唯一的一家注册医院工作,才合法,离开这家医院,就属于非法行医。
    这种制度本身是为了管理医生,防止医生“走穴”。但是,中国的这个制度没有对在校的研究生的管理给出政策。我自己在北京读研究生的,所以一直对这个制度很有意见。临床型研究生,大多数是已经工作过,并且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的。就像这一例北大的案例,说的是主治医师,就是说都已经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了的。但是呢,在读研究生期间,自己是没有单位的,医师注册不能放在读研究生的医院,这就造成了所有的研究生都在“非法行医”的现状。因为临床型研究生的学习内容就是在医院开展的,不像是科研型的研究生是在实验室。那在医院工作,又不能注册,所以就都是“非法行医”了。
    另外,有一点,也是所有读过研究生的人比较不满意的,就是,在读研究生期间,基本上属于“义务劳动”,没有正常的工资收入。但医疗工作又是有风险的,出了问题,还要自己承担。现在,随便去哪一家教学医院看看,有多少人是研究生和进修医师在接诊啊!特别是值夜班,基本上都是研究生和进修医师。这些医生本身都是有资格证书的,却不能在行医的医院做注册。实际上,这不是个别现象,是普遍现象,应该由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或者允许研究生在所工作的医院注册,或者就直接规定以后取消临床型研究生。
    还有一点也是大多数医生都感同身受的,就是中国的医师注册的时间太长了。考了资格证书,提交了材料,可能要等上一年半载的,医师注册还没有办好。在上海的行政效率还是比较高的。我考医师证书的时候是在济南,那时候的效率极为低下。后来因为我已经不在济南了,一些事情需要他们开证明,山东省卫生厅和济南市卫生局相互推诿,弄得我也不知道我的医师资料究竟在济南卫生局还是山东卫生厅。最终,还是托朋友找了“熟人”,才把本来就是极为正常和简单的事情办好了。
    我写这篇博文,是因为看到了北大医院的事件。但是,我的一些观点并不是针对这个事件,而且由此想到了更多的问题。我对北大事件的真相并不了解,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哪一种情况。但无论哪一种情况,都离不开我们国家医疗管理体制的大环境。希望国家在用纳税人的钱管理的时候,能够制订出合理的政策。关于医师注册的政策,一直说改革,却看不到时间表。也希望媒体报道不要擅自下结论。就医学常识来看,患者死亡未必与“无证行医”有直接关系。我们应该对死者抱有同情,但不应该为了媒体的经济利益,随便草率地直接得出结论说“无证行医导致患者死亡”。
    最后,还是祝愿国家的医疗管理能够走向合理化,使得医疗行业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或者确切地说,政府能够通过医疗工作者把政府的福利带给纳税人,而不是通过医院敛财,甚至某些地方医院创收反哺政府、给公务员发奖金。人民解决了温饱问题,第二重要的就应该是健康了。百姓安康,社会稳定,这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
    以上内容,匆匆写就,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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