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案和鲁智深
(2009-07-20 17: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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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矮纸湖山 |
刚看到腾讯网的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06分报道,今天下午3点半左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公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叛有期徒刑3年。”
不论怎样,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真不知这样的判决到底是好是坏。
倘若是一个愤青,针对此事件,他可能会批评道——发展中的中国,以赤裸裸的形式庄严宣布,金钱是万能的,它的地位高于一切,它的力量无坚不摧。社会的正义就这样消失,人民的生命就这样被蔑视,法律的尊严就这样被践踏……
倘若我们没有愤怒,心平气和地看待这起事件,那么也许我们该说——这是国家的进步,一个专政和暴力的国家机器正在变得柔和与宽容;这是时代的进步,量刑从轻化业已成为现实,这是尊重人权的体现,中国正与美国并驾齐驱;这是社会的进步,邓玉娇杀人,被判无罪当庭释放,胡斌撞人,判刑三年有何不可?
判决结果的轻重貌似取决于作案工具的商品价值大小:邓女手持小刀,胡男驾驶跑车——跑车价值高于小刀,所以,一个无罪,一个三年。回顾历史,当年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不但无罪而且成佛正果,实在是因为鲁哥什么工具也没使用。鲁哥壮哉!堪当楷模。
后记:短短时间,众多网友跟帖声讨抗议之后,就在刚才我再刷新,发现该帖子的所有评论全部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