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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向KTV的疯狂的石头

(2006-08-11 12:14:10)
分类: 矮纸湖山
今年春天的簋街,我和一位篆刻家朋友闲侃如今的艺术家生活普遍的如何艰难,“做”艺术的不如“搞”艺术的,前者认真的态度和潜寻的意义完全被后者巫术式的恶搞所消解,然而,不管是做艺术还是搞艺术,终究还是不如远离艺术————很多原先醉心笔墨的朋友,洗心革面醉卧商场,结果重新做人……

聊得正欢,约好的朋友来了,开一辆火红的宝马,一进门就招呼店小二埋单,“别在这儿干坐着没意思,去我那儿玩。”这位朋友十年前弃笔拾勺、弃墨盛汤、弃砚刷碗,从在饭店打工到自当老板,又由餐饮业转而进军娱乐业,如今已经开了数家大型KTV娱乐中心,成为名副其实的FK(Farmer King)。

从爱好书画的农民到经营都市娱乐业的老板,K兄与时俱进完成了一场脱胎换骨式的革命。如今他又动了捡起毛笔的念头,大概经商让他操心——向KTV收取版权费,成为整个八月的一个焦点话题, K兄经营的这种大型KTV,投入本就很大,当然利润空间也是相当可观,回旋余地也大些,一旦收费对盈利产生波动,还可以通过价格或规模优势进行调整。但是对于中小型的KTV业主来说,则肯定受到冲击。虽然收费的细节尚未出台,很多结果尚难判断。然而,文化部和版权局的两块石头已经激起了千层浪。

按理说,向KTV经营者收取版权费天经地义,这是经济时代保护知识产权意志的体现。问题是,这种本该由企业做出的自主行为,现在由于政府部门指令的参与,不可避免地招致“行政收费”的怀疑。市场环境下,KTV收费自然应当是多方博弈的结果——作为知识产权所有人的音乐制作方、经营KTV的企业、花钱唱歌的消费大众以及作为协调和监督者的相关政府机构。然而反观“收费论”抛出的仓促、两大部门的矛盾以及收费方案的含混,让所有人多少感到眩晕。

更关键的是整个过程中,利益相关方消费者的缺席,让人感到遗憾。尽管政府、商家都有人一再申明,收费的结果不该对老百姓的消费支出产生太大的影响。可稍微懂得一点经济学的人都明白,羊毛不可能出在狼身上。虽然K兄了解自己经营利润的空间早已容纳了消费者为版权费的无形支出,但事到临头,收费之际引起的市场震荡必然会改变现有的格局,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为知识产权缴费,最终极易成为消费者再次埋单的商家理由。

除了价格问题,让草根阶层最恼火的还是文化部那条有关“统一曲库”的规定。政府部门对于歌曲健康性和合法性的担心并非多余,可是人们已经“卡拉”了那么多年,纵有淫词滥调,想必也早被有关部门就地正法。何况更有不少人质疑:不是说我们可以“想唱就唱”吗?难道非要天下大同,唱响“同一首歌”?

其实,我倒没有那么多担心,我觉得“卡拉收费”和“统一OK”这两块石头砸得好。从九十年代风靡至今的卡拉OK,一方面刺激了民众的娱乐感官,滋长了娱乐势力和生活乐趣,另一方面,它没有丰富反而贫瘠了人民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身边的朋友总在抱怨:如今可供消遣的娱乐方式其实是越来越少了,品种十分单调,传统的自娱自乐的田园精神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人们的精神家园一片荒芜,灵魂几乎快要流离失所。甚至,朋友深切缅怀起那些黑白色的露天电影,说那是朴素的快感。

所以,即便KTV果真价格爆涨,当卡拉真的不再OK,我想也无所谓。抱怨的也许是我的K兄,但是我不会抱怨,即便K兄,尚且打算重拾起斑驳的画笔,我们这些不靠它赚钱更不是不卡拉就要死的人就更没什么抱怨啦。相反,也许这将是件了不起的好事情——没准,东北的二人转从此普及全国了呢;没准,人们纷纷弹起快被遗忘的古琴了呢;没准,原生态的民俗文化和曲艺迎来春天了呢;没准,老北京天桥下的杂技和相声又昨日重现了呢;没准,人民群众独立自主创造出暂新的娱乐形式了呢……

大概KTV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像在中国这样的繁荣,欧洲人更推崇户外活动的健康方式,而不像国人那样拥挤在灯红酒绿的包房里。人们对于砸向KTV石头的忧虑也从一定层面表明当下人们精神生活的单调和文化生态的脆弱。我想起十年前在家乡那个小镇的夜街上,几个外地的民工围绕着一台大排档的电视机,他们中的一个紧抓着麦克风,唱得卖力、跑调而深情:“丁丁哟还是那个丁丁,月浪哟是那个月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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