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akfast at Tiffany's
(2010-01-20 15: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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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昨天看完了杜鲁门·卡波特的《Breakfast at Tiffany's》,翻译过来,就是《踢翻你早餐》,不对,好像应该是《蒂凡尼的早餐》,反正就是在Tiffany吃早餐的意思。我太老土了,竟然才看这书。
好的小说就该一口气读完,这本我就是一口气读完的,从早晨5点(不知道怎么的醒了)一直读到中午12点,读完之后叹了口气,又翻回第一页,开始看第二遍。第二遍看了大约3、4页之后,由于长时间躺着(……)身体实在不舒服,就起来了。那天下午本来打算补补觉的,结果睡不着。打开电脑,写了几个小时小说。好作品就是这样,一方面让你读得特别爽,另外一方面让你觉得这么好的作品不是自己写的实在不爽。
小说讲的是一个飘在纽约的美丽女人,是如何用她的cool让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的。她和别人不一样,身上贯穿着一种摇滚乐式的——虽然那时候还没有摇滚乐这个词,而且她也不读书、不文艺、不听摇滚,但她真是后来所有摇滚女青年、骨肉皮、hardcore文艺女青年的前辈和楷模——不羁、正义、善良和勇往直前,当然,还有更多的脱线和不靠谱。她没有朋友,有些时候背信弃义,身边亲近的人最终都离她而去,但是她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传奇,光亮,偶像,她闪光的那一面是那样闪光,所有人都想像她一样。
我爱北京,也一直想去纽约住几年,原因就是我觉得这两个城市非常像,纽约是北京的加强版,北京是中国的中心,而纽约是世界的中心,在城市文化最核心的那个部分,这两个城市是相通的,我是这么觉得的。甚至像该书女主人公那样极cool又极不靠谱的女性朋友,我身边也有,平时我都躲着她,但是一想起她来,就觉得她真棒——这么说来,当一个cool人真是吃亏。总之看这小说的时候,就不停的想笑,觉得这小说写的真传神。
只有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这种cool极了的人才会出现,才能生存得下去(虽然跌跌撞撞的),活力、包容、高贵的同情心和大把大把的机会,才是那种活着的传奇存在的根基。